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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5-15 作者 来源:

  为做好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40号精神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

  为加强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确保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江俊奇

  副组长:冯彦胜胡社刚徐志远邵东艳

  成员:王晓悦 毛璐 朱卫硕 张军 明慧颖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归集。应将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归集于企业名下。

  (二)及时准确。应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关于信息公示时限的有关要求,及时将企业信息归集于企业名下,归集的内容应准确、全面。

  (三)共享共用。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企业信息,实现信息共用共享,促进协同监管和信用约束。

  (四)企业信息公示。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将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于信息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五)“双随机、一公开”公示。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目标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体系完整、责任明确、高效顺畅、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全面、及时、准确地将产生的企业信息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依法向社会公示。通过加强公共场所监督和检测,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完成全年“双随机”卫生监督抽查工作任务。

  四、执行时间

  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双随机工作。

  五、工作要求

  认真组织,负责到人,合理使用,做好部门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加强监督。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有关要求“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将企业信息按照要求进行归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规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对本部门双随机抽查结果及公示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确保我县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附件:滑县卫健委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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