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滑县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部门 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发布时间:
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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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市政工程领域城镇污水处理厂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和污染防治管理, 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 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 见》(豫政〔2019〕22号)、《滑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滑双随机办〔2020〕4号)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联合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县的城 镇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检查对象
以全县城镇污水处理厂作为检查对象,按照100%的抽查比例 进行联合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
1.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环评审批、验收办理及执行情况;
(2)“三同时”执行情况;
(3)排污许可证办理及执行情况。
2.污染物排放情况
(1)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设施显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自行监测报告显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二)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城镇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运行管理情况;
2.受限空间规范作业情况;
3.污泥处置情况;
4.相关制度和各种台帐建立情况。
四、实施检查
成立由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门执法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双方执法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人,由 县生态环境部门指定1名执法人员担任检查小组组长。
检查小组应当在现场检查前以书面或电话、传真等形式,告 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要求,提示准备好相关资 料。如果检查事项不宜告知的,不得向检查对象透露情况,不发放部 门联合检查告知书。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等异常情况的,视情节 采取制作现场笔录、初步提取证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活动、 督促当事人整改等相应监管措施。
责令停止违法与督促整改可以视情节采取书面方式、口头方 式、移动执法设备打印等具体方式,相关情况记录于《市政工程 领域城镇污水处理厂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中,检查事项全 部完成后,要求被检查对象在《市政工程领域城镇污水处理厂部 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签字或盖章。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或盖 章的,由执法检查人员在《市政工程领域城镇污水处理厂部门联 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说明。
五、记录检查结果
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填写《市政工程领域 城镇污水处理厂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和《市政工程领域城 镇污水处理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汇总表》,并签字 确认。对被检查主体涉嫌违法行为如需移送(转办)的,应当在 形成检查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移送(转办)有管辖权的部门处 理。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包括: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 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 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等。 请对照表格要求,将对应检查结果的代号填入相应位置。
六'检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 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中涉及本部门的 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参加联合检查的部门对具体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公示结果应 分别依法负责;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部门按照“谁审批、 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防止 监管脱节。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 国家、省、市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大
决策。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 效。
(二) 密切部门协作。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密 切配合,明确分工,强化工作保障,及时发现和查处突出违法行 为和问题,落实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三) 加强信息沟通。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互通互 享。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对部门 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同时,要积极宣传政 策法规,为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创造良好氛 围。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联络人:刘亚洲0372-8169035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络人: 周晨光0372-8135775
附件:1.市政工程领域城镇污水处理厂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 录表
2.市政工程领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 抽查检查汇总表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
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络人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