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 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4-24
作者
来源:
滑县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
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精神,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协同监管机制,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营造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的市场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规范全县农药生产经营秩序。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尊重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
(二)公开高效。坚持公正文明执法,采取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执法机构的职责,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强化社会监督,做到确职限权,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重点任务
(一)抽查对象、方式和比例
1.抽查对象:县区已登记注册,处于存续状态且经许可通过的农药生产经营单位。
2.抽查方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从建立的“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3.抽查比例:检查对象抽取比例为5%。
4.检查时间: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26日
(二)抽查内容
农业农村局检查内容:经营资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有违规生产、销售产品情况,档案管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内容: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三)组织联合检查
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示检查结果。
(四)强化结果运用
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抽查问题线索移交移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立案查处等后续处理工作机制,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实现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强信用监管,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严守纪律。检查组要严格遵守检查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对检查动态和发现的问题,未经批准不得向其他单位报送、不得擅自对外披露、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三)密切协作。被随机抽查到的执法人员既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能,认真检查、依法履职,又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形成合力。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平台对社会公示。
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志奇13083868529
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付贵军 13937223586
滑县农业农村局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