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交通运输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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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局各执法单位依法开展“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保障我县交通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双随机、一公开”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2 、公开内容真实可信,抽查结果公平公正;
3 、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 、便于经营者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执法程序,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强化执法监督制约,遏制违规执法,执法腐败现象;规范行政执法内容,方便交通企业,提升效率,依法有序规范交通运输市场。
二、随机抽查的法律依据
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开展随机检查。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和权力清单没有界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三、随机抽查的对象和主体
(一)抽查对象
滑县道路运输经营者,即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经营者。
(二)抽查主体
局法制股负责局属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工作。
四、随机抽查的内容和方式
(一)抽查内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行政权力清单界定,局属各执法单位随机抽查的主要事项为道路运输市场有关的内容。
(二)抽查方式
1、制定计划。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年度工作计划或各阶段专项工作部署,明确对一般、特殊、异常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和频率。各股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统筹并组织实施,原则上避免对同一市场主体多次重复检查。2、确定对象。各单位根据抽查计划,从市场主体名录中抽取检查对象,并了解抽查对象是否在短期内已接受过抽查,对于短期内已接受过抽查的主体可予免检,对未开展检查的对象也可采取联合检查。但特殊或异常市场主体不适用该规则。对被抽取到的市场主体名单和对其开展具体的检查时间,在实施检查前严格保密。3、组织人员。各单位在实施职能范围内执法工作的随机抽查时,除了抽选本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外,必要时可会同其它有关单位进行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共同开展抽查工作。各单位应协同配合、加强合作,确保形成监管合力。4、实地检查。检查人员应出示执法证件,按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抽查内容,如实记录抽查情况,建立涉企检查活动台账,应将检查项目名称,被检查企业名称、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录入台账。被抽查的市场主体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应当按法定执法程序进行处理。5、结果处理。抽查发现市场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做出处罚决定或给予行政指导,要求违法违规市场主体限期整改的,应当及时跟踪整改情况。需要其他行政主体进行处理的,应当告知该行政主体并按规定程序移送。6、结果公示。抽查结果形成后10个工作日内,应在相关网站、公告栏公示抽查和处理结果,并同步报送局法制科。7、健全档案。相关抽查书面材料要及时存档,并依托市场主体名录数据库建立电子档案备查。
五、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一)公开的内容
1、向抽查主体单位公开抽选过程与结果、抽查事项、抽查程序、抽查结果。保障抽查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2、向抽查主体单位公开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程序、条件、办法等。
3、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公开。
4、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或其他依法应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的形式
1、随机抽查公开的形式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按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到、弄得懂和便于市场主体与群众周知、办事、监督的总体要求,注重实效,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除保密事项,要通过媒体、网络、公示、告知等形式,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渐公开,随机抽查工作随时公开。
2、落实群众评议制度。加大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监管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监管主体的知情权、监督权。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对监管主体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
(三)监督检查
1、完善监督举报制度。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认真受理对违反执法公开各项规定和办法的人和事的投诉,并及时处理。设立执法公开监督举报电话:8778661(局法制股)。
2、加大督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强化考核工作。要充分发挥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由局法制股负责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督促和检查。要强化考核工作,对随机抽查公开的情况、公开的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对随机抽查公开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或对随机抽查公开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滑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