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23
作者
来源:
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委机关各股室、县卫生计生监督局:
《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已经委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2年4月23日
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层级 | 事项类别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备注 |
1 | 对学校卫生 监督 | 检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饮 用水以及学校内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 教室采光照明、人均面积和水质。开展学校卫生 综合评价的监督检查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四条、第二十八 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规范(试行)》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 县级 | 一般检查事项 | 学校 | 现场检查 | |
2 | 对托幼机构 卫生工作的 监管 | 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规范(试行)》 | 县级 | 一般检查事项 | 托幼机构 | 现场 检查 | |
3 | 对消毒产品 及经营单位 监管 | 是否有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产品卫生安 全评价是否合格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县级 | 一般检查事项 | 消毒产品 经营单位 | 现场 检查 | |
4 | 对涉及饮用 水卫生安全 产品的监管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是 否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 三条第二项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 七 条 | 县级 | 一般检查事项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 全产品生 产、销售 企业 | 现场 检查 | |
5 | 影剧院监督检查 | 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按规定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 《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县级 | 一般检查事项 | 影剧院 | 现场 检查 | |
6 | 供水人员是否取得有效个人健康合格证明 | 供水人员是否取得有效个人健康合格证明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其实施细则 | 县级 | 一般检查事项 | 生产饮用水 供水单位 | 现场 检查 | |
7 | 水质自检及安全防护工作开展情况 | 水质自检及安全防护工作开展情况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 县级 | 一般检查事项 | 生产饮用水 供水单位 | 现场检查 | |
8 | 常规指标水质监测情况 | 常规指标水质监测情况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其实施细则 | 县级 | 一般检查事项 | 生产饮用水 供水单位 | 现场检查 | |
9 | 供水单位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情况 | 供水单位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情况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 县级 | 一般检查事项 | 生产饮用水 供水单位 | 现场检查 | |
10 | 水池清洗消毒工作开展情况 | 水池清洗消毒工作开展情况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 县级 | 一般检查事项 | 生产饮用水 供水单位 | 现场检查 | |
11 | 医疗卫生监督 | 医疗领域医疗乱象专项整治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县级 | 一般检查事项 | 医疗单位 | 现场检查 | |
12 | 医疗机构执业管理 | 医疗机构执业管理、消毒监测、多村医生执业许可管理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师法》 | 县级 | 一般检查事项 | 医疗单位 | 现场检查 | |
13 | 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 | 1.机构资质、人员资质、2.开展医疗美容项目、3.医用毒性药品的使用和病例书写、4.玻尿酸的使用和病历书写、5.手术病例检查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 | 县级 | 一般检查事项 | 医疗单位 | 现场检查 | |
14 | 重点检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预防控制情况 | 重点检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预防控制情况。①每间教室内是否最少设 2 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且每人一席,课桌面照度达 300LX,照明灯管垂直于黑板,黑板无眩光无破损照度达 500LX;②教学楼每层设厕所,男生每 30 人一个蹲位,女生每 15 人一个蹲位,每 40-45 人设 1 个水龙头或 0.60m长盥洗槽;独立设置的厕所与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食堂相聚 30 米以上;③教学楼每层设饮水处,每 40-45 人设置一个饮水水嘴,饮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④宿舍保证学生一人一床, 通风良好,宿舍内设有厕所、盥洗设施;⑤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每学年是否开展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演练;⑥是否有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制度、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健康教育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等;⑦寄宿制学校设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视规模设卫生室或保健室,是否按照 600:1 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 县级 | 一般检查事项 | 学校 | 现场 检查 | |
15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 1.供水单位建设项目是否依法验收:2.集中式供水单位是否配置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谁水质监测设备,并开展日常性检验;3.直接从事供、管水的工作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合格证明;5.二次供水信息是否清洗、消毒;6.供水单位供应的饮水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第三条第一款 | 县级 | 一般检查事项 | 饮用水供 水单位 | 现场 检查 | |
16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 1.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配备情况;2.是否按要求检测空气、微小气候;3.顾客用品用具是否按要求清洗、消毒及检测;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是否按要求清洗、消毒及检测;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第三条。 | 县级 | 一般检查事项 | 公共场所 | 现场 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