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药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
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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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滑县浩天烟酒副食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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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市监处罚〔2022〕405号 |
滑县浩天烟酒副食店 |
92410526MA9KWF1G4J |
关美乐 |
滑县浩天烟酒副食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1版)》中《通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一)(二)项和《通则》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裁量规定并《行政处罚法》第28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无证经营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并对滑县浩天烟酒副食店负责人关美乐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罚款人民币1207.70元。 |
主动履行
当事人于2022年11月4日缴纳了罚款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3日 |
2 |
滑县浩天烟酒副食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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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市监处罚〔2022〕543号 |
滑县浩天烟酒副食店 |
92410526MA9KWF1G4J |
关美乐 |
滑县浩天烟酒副食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1版)》中《通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无证经营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并对滑县浩天烟酒副食店负责人关美乐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罚款人民币5094元。 |
主动履行
当事人于2022年12月26日缴纳了罚款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9日 |
3 |
滑县小铺乡第一初级中学未按规定如实记录进货查验台账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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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小铺乡第一初级中学 |
12410526MB0M01863N |
王留肥 |
滑县小铺乡第一初级中学未按规定如实记录进货查验台账 |
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及《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7.1.7项的规定。对当事人滑县小铺乡第一初级中学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
主动履行
当事人已于2022年12月 26日缴纳了罚款。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