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药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
2022-10-31
作者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张振华未经许可生产未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 | 滑市监处罚〔2022〕372号 | 张振华 | 4105261994****6991 | 张振华 | 未经许可生产未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以上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66箱润正名优医用一次性防护服、13箱利康医用外科口罩、2台封口机、1台打包机、半成品、涉案原料、包装材料; 2.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 3.并处货值金额(107770元)20倍的罚款2155400元,罚没款共计2157400元。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7日 | |
2 | 王方辉未经许可生产未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 | 滑市监处罚〔2022〕373号 | 王方辉 | 41052619880466974 | 王方辉 | 未经许可生产未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以上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63箱(50/箱)及未封箱的222套润正名优TM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半成品医用一次性防护服7箱(50套/箱),白皮防护服共计1865套白皮防护服;润正名优TM外包装箱44个,打包机1台,封口机2台,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包装袋3600个,合格证70000张,箱贴29张,环氧乙烷灭菌合格证43张,环氧乙烷灭菌化学指示卡170张; 并处货值金额(101160元)20倍的罚款2023200元。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7日 | |
3 | 河南思康劳保用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包装标识规定的一次性使用普通防护服(非医用)案 | 滑市监处罚〔2022〕383号 | 河南思康劳保用品有限公司 | 91410526MA9L37JU4Q | 丁洋 | 销售不符合包装标识规定的一次性使用普通防护服(非医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处以罚款6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8000元;罚没款共计78000元。 | 主动履行,2022年10月31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