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民政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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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下列社会组织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查,其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决定。
拟撤销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1 | 滑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 51410526MJG064213X | 张金朝 |
2 | 安阳市文心高级中学 | 52410526683198369F | 李路静 |
3 | 滑县光明中学 | 5241052678342989X1 | 高铭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要求陈述、申辩、听证的,需在本公告送达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181587
联系地址:滑县行政便民服务大厅一楼民政局窗口
滑县民政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