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药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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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滑县焦虎乡鑫鑫购物广场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
滑市监处罚 〔2023〕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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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焦虎乡鑫鑫购物广场 |
92410526MA41FXRQ1W |
祁西梅 |
滑县焦虎乡鑫鑫购物广场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长豆角和韭菜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该超市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的规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14.19元;
3.罚款人民币柒仟元(¥7000.00元)。 |
主动履行
2023年7月5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5日 |
2 |
滑县新区现亮生活超市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
滑市监处罚 〔2023〕262号 |
滑县新区现亮生活超市 |
92410526MA41C19F3D |
景现亮 |
滑县新区现亮生活超市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姜和辣椒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该超市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的规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48.85元;
3.罚款人民币柒仟元(¥7000.00元)。 |
主动履行
2023年7月6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