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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

发布时间: 2024-03-01 作者 来源: 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事项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二、实施主体

  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适用范围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创业(包括合伙企业和组织创业)

  四、事项类型

  其他职权

  五、实施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郑银〔2016〕24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4〕4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7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河南省大众创业惠民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4)》的通知(豫人社〔2020〕21号)。

  六、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乡参加新农保的人员男女劳动年龄上线均应按照新农保享受待遇规定的60岁执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且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转退役军人、刑释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七、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人员类别身份证明(如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退伍证等);

  (2)合伙创业的需另提供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合伙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原件及合伙企业负责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3)组织创业的需另提供组织创业人员符合政策扶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原件、在职职工花名册原件、一年内与组织起来创业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书原件;

  (4)反担保:第三人担保的,提供身份证;公职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另提供工资发放近三个月明细;房产抵押或存单质押,需办理相关手续。

  八、办理流程

  查询申请人夫妻双方和担保人征信→审查贷款资格合格后当场签字办理申请手续→调查人员实地调查→贷审会研究并公示→签订借款合同并进行司法公证→发放贷款→贷后管理→到期回收。

  九、承诺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十、法定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咨询电话

  0372-8169591

  十三、投诉电话

  0372-8127996

  十四、办理地址及办理时间

  办理地址:人民路南段新区祥泰苑小区西门对过县邮储银行人民路支行二楼滑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15:00-18:00(夏)

  十五、结果领取方式

  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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