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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登记(个人)事项 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24-03-01 作者 来源: 人社局

  一、事项名称

  就业登记

  二、实施主体

  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均可办理(含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受街道、乡镇服务平台委托,社区服务平台可代办。

  三、适用范围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

  四、事项类型

  即办件

  五、实施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12月,部令第23号);

  2、《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2011〕23号)。

  六、申请条件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就业后30日内,到常住地或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登记。

  七、办理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

  3、从事个体经营的,同时提供工商行政部门营业执照副本。

  八、办理流程

  1、受理。核验个人提供的就业登记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如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2、办理。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有申领《就业创业证》需求的,发放《就业创业证》。

  3、确认。打印《业务办理确认单》,并要求申请人确认。九、承诺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法定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一、收费标准

  免费

  十二、咨询电话

  县级服务机构:8138882及各乡镇人社所固定电话

  十三、投诉电话

  0372-8127996

  十四、办理地址及办理时间

  地址:滑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失业登记管理科(道城路14号原劳动局院内)及乡镇人社所

  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五、结果领取方式

  即时办结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滑县道口镇解放路中段联系方式: 0372-8669629网站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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