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企业带贫资金分配方案
发布时间: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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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脱贫成果,确保贫困户持续增收,根
据《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放2019年企业带贫资金的通知》(滑扶贫组〔2019〕13号)精神,根据各乡镇(街道)所需2019年产业带贫资金的申请,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就各乡镇(街道)所需2019年产业扶贫资金共计0.6万元,具体分配如下:
一、大寨乡
根据《大寨乡人民政府关于拨付2019年产业扶贫资金的申请》(大政〔2020〕2 号),分配资金0.3万元。其中:
1、昌盛日电带贫资金:0.3万元。
二、高平镇
根据《高平镇人民政府关于拨付2019年产业扶贫资金的申请》(高政〔2020〕20号),分配资金0.3万元。其中:
1、昌盛日电带贫资金:0.3万元。
以上各乡镇(街道)应结合本乡镇实际,严格使用、管理项目资金。一是严格资金用途。要严格按照资金申报使用计划分配资金,严禁挤占、挪用、贪污项目资金。二是加强项目管理。以上各乡镇(街道)作为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进度安排,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目标任务。三是发挥资金效益。各乡镇(街道)要将项目资金拨付到贫困户“一本通”,确保贫困户最终受益。四是严格公示制度。各乡镇(街道)将2019年产业带贫名单在乡、村两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天。
附件:2019年各乡镇(街道)产业带贫资金分配表
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