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全域禁售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2-11-16
作者
来源:
滑县应急管理局
为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禁售工作成效,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助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就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全域禁售工作通告如下:
一、滑县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二、全县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烟花爆竹。
三、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开展烟花爆竹禁售专项检查,依法依规查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四、对发现存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非法销售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销售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五、各乡镇(街道)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进行劝阻、制止、举报。举报电话:0372-8129110。
特此通告。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