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河南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开展焊接作业专项执法检查,现场到生产车间检查时,发现有1名电焊工正在进行焊接作业,执法人员经现场询问焊工宋某,并通过应急管理部证件查询网站查询,未查询到宋某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相关信息,宋某属于无证上岗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执法人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截止目前,隐患已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