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农业种植新技术、新成果转化推广力度,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保证我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223号)、安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安阳市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县遴选农业技术指导员110人,科技示范基地11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40个以上,具体遴选办法见附件。特此公告。附件:1.滑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种植业)技术指导员遴选办法2.滑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种植业)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和管理办法3.滑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种植业)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办法
滑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9日
附件1:
滑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种植业)技术指导员遴选办法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及安阳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安阳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继续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技术指导员的遴选办法。
一、技术指导员数量
从县乡两级农技人员中择优选聘技术指导员110名。
二、技术指导员遴选条件
1、必须是在县乡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2、必须具有较高的农村政策理论水平和农业技术水平,在职、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
3、取得助理农艺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业务素质高,能够满足科技示范主体技术需求,能够结合科技示范主体实际情况,制定分户技术指导方案;
4、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一线推广经验丰富;
5、身体健康,能承担分包示范主体的技术指导工作。
三、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首先由符合条件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写出书面应聘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依照遴选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筛选,在《滑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7天无异议,被聘用的技术指导员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技术指导员聘用合同》,最后上传《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
四、技术指导员评价办法
技术指导员评价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专家组、项目承担单位组成督导评价小组,按照《滑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种植业)技术指导员综合评价办法》对每个技术指导员的工作进行百分评价。
滑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种植业)技术指导员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籍贯 | 出生 日期 | |||||
学历 | 学位 | |||||
政治 面貌 | 健康 状况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职称 | |||||
通讯 地址 | 邮编 | |||||
技术专长 | ||||||
电子邮箱 | 电话 | |||||
所在单位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农业农村局意见 | 盖章 年月 日 |
附件2:
滑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种植业)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和管理办法
为搞好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实施效果,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及安阳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安阳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和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条件
示范展示基地围绕小麦、玉米主导产业生产,基地必须具有:
1、申报主体为滑县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经营主体,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
2、有较大规模的试验、示范田,主导产业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
3、有承担多项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的技术力量;
4、有开展观摩展示培训活动的条件;
5、基地合同期不少于10年或拥有自主产权,基地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二、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乡镇政府择优推荐,由县农业农村局最后审定,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协议书,在《滑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7天无异议,并上传《中国农业推广信息平台》。
三、示范展示基地的权利和义务
1、享受项目补贴;
2、优先接受科技培训、技术指导和服务;
3、必须按技术指导单位制定的技术方案进行操作管理;
4、必须使用技术指导单位推荐的小麦、玉米新品种、新设备、新农资;
5、按时完成项目安排的相关试验示范项目,配合技术依托单位做好技术推广和试验示范工作;
6、搞好技术培训和观摩,通过观摩展示把农业新技术、新知识及时传授给周围农户,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7、搞好农情调查、技术推广和政策宣传工作,并向周围农民传授科技致富的信息经验。
四、科技示范基地管理办法
1、经正式批准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后,农业农村局及时安排项目承担单位与其签订协议书,并建立示范展示基地档案,指定相应的技术专家和技术指导员负责技术指导。
2、示范基地应服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的统一安排,接受和完成项目实施单位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履行自己的义务与职责。
3、示范展示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实施过程中确实不能履行义务职责,或多次不服从安排指挥的、起不到辐射带动作用的试验示范基地,取消其资格,然后按上述遴选条件和程序进行增补。
五、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滑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见附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基地土地流转协议或土地租赁合同。
附表:
滑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项目
(种植业)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
名称 | 负责人 | ||
所在地 | 经营规模 | ||
示范内容 | 联系电话 | ||
基地基本情况(包括基地地点、面积 、合同期、种植品种等) | 申报人(签字): | ||
申请单位承诺 | 郑重承诺:本单位(本人)对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要求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诺按照规定和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所在乡镇政府意见 | 乡(镇)政府(章) 年 月 日 | ||
项目实施单位意见 | 项目实施单位(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滑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种植业)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办法
为搞好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工作,确保项目实施效果,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条件
1、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优先选择;
2、家庭主要劳动力长期固定从事农业生产;
3、种植规模在50亩以上、文化程度较高、科学种田意识和能力强、乐于助人的种植户;
4、拥护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明理诚信,遵纪守法,有带动周边农户的愿望与能力。
二、遴选范围和数量
按照小麦玉米产业,在全县21个乡镇(道口镇、新区除外)中遴选,每个乡镇择优选择5-10个科技示范主体。共遴选不少于140个示范主体。
三、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农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择优推荐,乡镇政府统一评议,由县农业农村局最后审定,在《滑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7天无异议,并上传《中国农业推广网信息平台》。
四、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滑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见附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基地土地流转协议或土地租赁合同。
附表:
滑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种植业)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名称 | 负责人 | ||
示范地址 | 经营规模 | ||
示范内容 | 联系电话 | ||
申请单位承诺 | 郑重承诺:本单位(本人)对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要求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诺按照规定和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村委会 意见 | 村委会(章) 年 月 日 | ||
所在乡镇政府意见 | 乡(镇)政府(章) 年 月 日 | ||
项目实施单位意见 | 审核单位(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