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对影响城市形象的搁置建筑进行提升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城区内的长期搁置甚至烂尾建设,依据属地政府排查结果,自然资源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对于无用地规划手续且符合规划的积极办理用地手续;对有用地规划手续的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变更事项办理。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办理情况继续关心和关注,提出建议和意见。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