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交通环境治理,杜绝占道经营行为的议案”聚焦群众出行痛点,直击民生需求与交通秩序的矛盾核心,对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群众安全畅通出行具有重要意义。结合城管部门职能及辖区实际(小区、村庄、学校周边人口稠密、商贩聚集的现状),现就落实相关工作提出以下建议答复:
经过与城关街道、锦和街道综合执法队实地调研,辖区占道经营问题主要集中在学校上下学时段、早夜市高峰期,商贩受人流密集、成本低、收益快等因素驱动,将机动车道、消防通道作为“流动摊位”,直接导致道路拥堵、安全隐患突出。对此,城管部门将配合以上两街道开展集中治理行动。针对辖区学校、小区、村庄周边商贩将车辆摊位摆放在机动车道,长期占用堵塞道路的问题,城管部门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公安等部门,对现有占道经营商贩开展“拉网式”排查,向属地街道建议建立“一摊一档”台账,区分“谋生型”(如周边村民自产自销)与“营利型”(如流动商贩)主体,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对“谋生型”商贩优先引导至合规区域经营,对屡教不改、恶意占道的“营利型”商贩依法处罚并纳入重点监管名单,从源头上减少占道行为的发生。
为遏制占道经营“易反弹、难根治”特点,针对重点时段(如学校上下学、早夜市高峰),组建“机动+定点”执法队伍,实行“定人、定时、定岗”巡查,重点打击机动车道占道、阻碍消防通道等严重行为;联合交警部门开展“交通秩序联合整治行动”,对占道经营阻碍通行的商贩,依法暂扣经营工具并处罚款,形成“露头就打”的震慑效应。同时,强化行刑衔接,对拒不配合整改、多次占道经营且情节严重的商贩(如堵塞应急通道引发事故),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我们将坚持“民生优先”理念,通过“疏堵并举”引导商贩从“无序占道”向“有序经营”转变,兼顾群众生活需求与交通秩序维护。一方面,科学设置便民经营区:结合辖区人口分布、交通条件,在不影响交通、市容的区域(如小区外围支路、村庄文化广场、学校侧门闲置空地)规划“临时便民疏导点”,配套完善环卫设施,明确经营时间(如早6:00-8:00、晚5:00-7:00)、品类限制(仅限农副产品、小百货),引导商贩“退路进场”。另一方面,强化政策扶持与教育引导:建议联合相关部门为入驻疏导点的商贩提供“一站式”服务(健康证办理、摊位费减免);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文明经营培训,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对合规经营、信用良好的商贩给予“文明摊位”挂牌奖励(如优先选位、宣传推广);对仍违规占道的商贩,通过“宣传+教育+处罚”阶梯式管理,逐步提升其自律意识,推动商贩群体从“被动守法”向“主动合规”转变。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议案为契机,联合属地政府、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细化工作方案,持续巩固治理成果,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既守牢交通秩序底线,又体现城市管理温度,为辖区居民创造更宜居、更便捷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