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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公安局关于滑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2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11-05 作者: 来源: 滑县公安局

  尊敬的董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礼让行人路段增设红绿灯标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滑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前期,县政府组织文明办、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到周边地市考察学习交通管理工作,其中长垣市在推行行人请求式信号灯工作中,存在使用率不高,运行效果不佳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之规定,我局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并通过“两微一抖”等平台大力宣传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全力营造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并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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