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公安局关于滑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7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11-05
作者:
来源:
滑县公安局
尊敬的李如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斑马线礼让行人抓拍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倡导传递文明交通理念,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法治观念和文明交通意识,营造文明礼让的和谐交通氛围,我局交警部门将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交通管理工作力度,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一、强化交通秩序治理
安装不礼让行人违法抓设备可以有效减少交通事故,保障行人的安全。通过科技手段安装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可以全天候自动抓拍不礼让行人的行为,可以有效遏制不礼让行人的行为,提升城市交通智能化治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我县城区内设置不礼让行人设备2处:中州大道光洋百货门口东向西、中州大道光洋百货门口西向东,全天候的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将治理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作为日常工作重点,特别是人流量较大路口,例如:学校、商超、大型居住区道路,根据交通流量的规律特点,加强日常执勤管理,切实形成严管严治、常态管理态势。
二、国家标准及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244-2015《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3.1机动车违反人行横道让行规定行为:“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车身任何部位没有进入人行横道区域,遇已进入人行横道县未闯红灯的行人即将通过机动车前方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三、增设计划
经对各我县主要路口的调研分析,计划将在解放路与教育路交叉口、卫河路与广场街交叉口、中州大道烈士陵园门口等部分路口增设不礼让行人违法抓拍设备,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控力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加大宣传
通过微信、微博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守法意识。引导驾驶人摒弃交通陋习,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形成“守法出行、文明礼让”的新风尚。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让我们共同努力维护我县道路交通秩序,创造平安、和谐的道路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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