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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6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11-05 作者: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王耀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滑县师生家长安全保障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文件,明确方向

  我局每年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相继出台了《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滑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2025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25年滑县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及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滑县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目标和方向。

  二、督促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指导学校食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6S”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要求改善硬件设施、优化场所布局、推行色标管理、规范物品存放、强化制度建设、提高人员素养。督促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进货查验记录、加工储存等各项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建立大宗食材供应企业评价和退出机制,定期对供应商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现场评价,严格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可追溯。截至目前,我县443家学校食堂全部配备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为有效推动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执法人员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硬件条件不符合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学校食堂立即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全力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在今年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我局联合教育、卫健部门对25家中小学、托幼机构开展了联合检查。同时依托《滑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机制的通知》(滑政食安委〔2024〕4号),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在各类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抽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教育、农业等相关部门推送。2025年以来,共向教育部门通报校园食品信息2期,通报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33家。

  (三)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点监管

  按照《滑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流动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场监管局对在政府批准的地点经营的无固定店铺的小摊点办理《河南省食品小摊点备案卡》,将其纳入监管范围,执法人员对其食品安全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未在政府批准的地点经营的流动商贩,依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改革有关事项规定的通知》(安政办〔2025〕2号),由城管部门负责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的行政处罚权。我局执法人员对校园周边的食品小摊点开展全方位排查,从经营类别、从业人员、经营地址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建立监管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引导其逐步进入商品交易市场、政府划定区域等固定场所经营,办理小摊点登记证、个人健康证等证件。同时对烤肠、炸串、肉汉堡等小吃的主要食材进行快检,主要检测亚硝酸盐、铝残留量、过氧化值等项目。今年以来,快速检测40批次,全部合格。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从业人员通过豫食考核APP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下一步,我局将以常态化排查为抓手,联合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多管齐下治理校园食品安全环境,对不达标的学校食堂及承包单位全部予以整改或清退,切实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全县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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