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0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11-05
作者: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王耀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遏制天价彩礼及规范婚庆公司宣传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股室召开会议,对照提案中反映的问题进行研究,成立专班,对涉及我局职能的相关情况开展调查。
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移风易俗工作的落实开展,2025年6月19日,李红霞部长主持召开了我县移风易俗工作经验交流会,强调移风易俗工作的目标任务就是有效遏制农村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减轻群众在嫁娶中的人情、彩礼、宴席等支出负担,倡导婚事新办、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在农村发挥引导作用,要求对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进行整治。要求文明办各乡镇要强化宣传引导,引导群众要自觉摈弃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要坚持示范引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移风易俗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确保移风易俗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要注重文化浸润,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结合移风易俗工作要求和上级领导工作安排,您的提案内容涉及我局监管职能范畴的是婚庆公司过度渲染豪华婚礼及高价彩礼的相关广告宣传内容,助长了不良社会风气,引导了错误的社会价值观。个别不良商家在发布广告,宣传服务时存在展示高额彩礼及奢华婚礼场景的情况,错误引导作用较为明显,加剧了攀比之风,影响了我县精神文明工作的开展。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对全县婚庆行业开展了合规经营行政指导,督促婚庆行业从业者发布婚庆服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通过抖音、微信、快手等网络途径宣传错误的价值观和不良的示范引导。不得制作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告诫电视台、电台、自媒体等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确保婚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监管职能,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我县婚庆行业的执法检查。完善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查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婚庆广告行为,增加检查力度和频次,对经提醒告诫后仍顶风违法的,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感谢您对我局执法工作的监督,我局虚心接受相关建议,努力在以后的工作中主动履职尽责,依法严格执法,强化市场监管,携手多方共同维护好滑县市场经营秩序,提高经营主体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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