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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7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11-05 作者: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丁现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县智慧农贸市场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国家部委层面,商务部是商品交易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在县级层面,商务部门负责全县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监管市场内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商品质量、计量器具、价格行为等。近年来,滑县市场监管局通过邀请县政协民主监督小组,采取“监督+执法”联动模式,对农贸市场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社会共治,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农贸市场食品经营户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查验并留存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义务,优先采用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督促市场开办方每日对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通过市场公示栏实时公开,实现“检测—处置—公示”全流程闭环管理。同时,开展专项抽检,抽检范围涉及面制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等,截至目前,共抽检食品87批次,抽检结果均为合格。

  二是加强计量行为监管。为严厉打击“缺斤短两”计量违法行为,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三科智慧农商城和城关瓜果蔬菜批发交易市场、大西关农贸市场商户结算用计量器具进行突击检查,聚焦蔬菜、水产、肉类等摊点的计量器具,使用标准砝码检查电子计价秤是否存在缺斤短两现象,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电子秤、缺斤短两、伪造数据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户230余家,流动摊贩50余家,电子计价秤300余台。同时,与市场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提前安排商户集中申请鉴定,对商户使用的电子秤统一登记,建立台账,方便管理。

  三是加强价格监管。一是进一步加强明码标价的宣传。通过市场管理方积极开展明码标价普法宣传和管理工作,鼓励将执行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等经营者的价格义务内容列入租赁合同。二是在智慧农贸市场建设完成的前提下,规范开展明码标价,进一步营造公平有序的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秩序。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寓监管于服务”的工作理念,坚持检查与服务相结合,在检查中注重服务指导,对商户及时提醒告诫,并严肃查处恶意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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