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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2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11-05 作者: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高卫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和校园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与深入思考!您在提案中精准分析了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存在的食品安全等问题,并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对我们改进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职能职责研究落实措施,我局高度重视,结合职能职责研究落实措施,迅速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市场监管领域摊贩食品安全监管。

  一、摸底排查,积极引导

  按照《滑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流动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场监管局对在政府批准的地点经营的无固定店铺的小摊点办理《河南省食品小摊点备案卡》,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对其食品安全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未在政府批准的地点经营的流动商贩,依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改革有关事项规定的通知》(安政办〔2025〕2号),由城管部门负责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的行政处罚权。我局执法人员对校园周边食品小摊点经营类别、从业人员、经营地址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建立监管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引导其逐步进入商品交易市场、政府划定区域等固定场所经营,办理小摊点登记证、个人健康证等证件。同时对烤肠、炸串、肉汉堡等小吃的主要食材进行快检,主要检测亚硝酸盐、铝残留量、过氧化值等项目,今年以来,已快速检测40批次,全部合格。

  二、加强校园周边经营店食品安全监管

  (一)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为规范校园食品市场秩序,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维护学生切身利益,我局开展了《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校园及周边销售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围绕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是否持证经营,是否销售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无生产者、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超过保质期、腐烂变质食品,是否按照标签标示规定的条件贮存食品,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经营条件,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等进行重点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400余家次,发现问题11个,均已责令其整改完毕。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将校园周边200米内食品经营者风险等级均定为D级风险。加大对校园周边经营者监管力度,按照D级风险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商户,加大处罚力度。

  三、加大流动摊贩的燃气瓶监管力度

  对使用燃气瓶的流动摊贩,由县燃气专班组织地方政府、城管局、城建局、市场监管局,共同对流动摊贩的燃气瓶、阀门、软管等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燃气瓶、阀门、软管等,立即责令燃气摊贩进行更换。

  下一步,我局将以常态化排查为抓手,联合教育、城市执法等部门多管齐下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及食品安全,坚决打击学校周边销售“三无”产品、违规销售等违法行为,持续优化平安、健康、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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