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9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11-05
作者: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王付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滑县农产品“滑菜滑用”,实现种植户与学校、饭店、工厂餐桌订单供应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督促食品经营单位严格遵守进货查验制度,在农产品入校时,安排专业人员重点检查农产品外观是否具有正常感官性状,有无腐败、变质、污染等现象;预包装农产品包装是否完整、清洁、无破损,内容物与产品标识是否一致;标签标识是否完整、清晰,载明事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农产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有无明确食材储存条件,运输时是否满足储存要求等。
二、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要求食品经营单位从不同渠道采购农产品时,按照规定查验相应证明文件。如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从食用农产品个体生产者直接采购的,查验其有效身份证明;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的,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采购畜禽肉类的,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猪肉的还需查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 。同时,留存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确保农产品来源可追溯。
三、源头把控与供应商管理
鼓励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实行农产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且相对固定的供货企业,并签订详细采购合同,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与义务。建立供应商评价和退出机制,定期联合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或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供货企业的生产环境、质量管控体系、农产品质量等进行全面现场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及时更新食材供应企业目录,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供应商及时清退。
四、加大抽检力度
结合我县年度抽检计划,增加食用农产品的抽检频次和范围,重点检测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关键指标。鼓励学校食堂、集中用餐配送单位、农贸市场加强与专业检测机构合作,或自身配备先进的快速检测设备,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进行检验,如针对蔬菜检测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针对畜禽肉检测瘦肉精、兽药残留等。同时,在城区农贸市场、菜市场设立三个快检点,组织开展 “你送我检”“你点我检” 等活动,选取群众关注的农产品进行现场检测,增强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参与度和信任度。
五、加强培训与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定期组织食品经营单位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以及农产品供应商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涵盖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进货查验要求、储存运输规范、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 ,不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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