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3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11-04
作者:
来源:
城市管理局
尊敬的陈芳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县城停车难问题的提案》收悉。提案对我县停车供需矛盾突出、资源配置不均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充分体现了您对城市精细管理和民生福祉的关心。我局高度重视,结合自身职责权限(主要负责路沿石以上停车管理、公共场所的停车秩序管理、部分公共停车设施运营监管及人行道违停执法等),认真研究落实提案建议,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及下一步计划答复如下:
一、立足管理职能,强化停车秩序整治与规范
针对您指出的“停车管理不规范”“乱停乱放普遍”问题,此项为我局核心职责,将全力落实:
1.深化重点区域严管。依据提案指出的商业区、学校、医院周边及市民投诉热点,联合交警部门动态划定并公示一批“停车秩序严管街(区)”。在现有权限内,重点对人行道、公共广场、消防通道等区域的违法停车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勤务模式,在重点时段(上下学、就医高峰、节假日)增派执法力量,强化路面巡查频次和密度。积极运用现有或争取新增违停抓拍设备(如移动执法车、固定监控探头),对严管区域内侵占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绿化带的违停车辆,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对严重影响通行的坚决实施拖移。建立健全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交警管机动车道、城管负责人行道等公共区域),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执法合力。
2.优化路内停车泊位管理。在县政府统筹下,配合公安交警、自然资源等部门,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实际需求,对现有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进行科学评估和动态优化调整。在具备条件的非主干道、背街小巷,探索设置夜间限时泊位、短时临停泊位(如学校周边接送区)。若我县路内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我局将严格按照县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和范围执行,加强收费员管理,确保规范透明。
二、盘活存量资源,配合推动停车资源共享与挖潜
针对您提出的“停车资源利用不均衡”“鼓励共享停车”建议,我局将在权限范围内积极配合推动。
1.推动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配合机关事务管理、教育、卫健等部门,协助摸排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非工作时段可供共享的停车泊位数量、位置等信息。待县级智慧停车平台建成后,我局负责管理的公共停车场(若有)及路内泊位数据将率先接入。同时,积极协调、引导摸排出的共享车位信息接入平台,方便市民查询预约。在职责范围内,通过设置引导标识等方式,宣传共享停车点位。
2.配合老旧小区内部挖潜。在县政府主导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根据街道、社区的请求,提供停车位规划设置的技术规范指导(如绿化与停车兼容模式)。改造完成后,协助街道、社区及物业,加强小区内公共区域(非市政道路)的停车秩序管理指导,减少内部乱停乱放对周边道路的影响。
三、提升管理效能,推进智慧化与精细化管理
针对您提出的“推行智能停车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建议,我局将重点在管理环节落实。
1.建设与应用智慧停车管理子系统。全力配合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如发改、大数据)推进县级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重点确保我局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及路沿石以上泊位数据实时、准确接入该平台。在平台建成后,利用我局管理的公共区域或协调相关部门,设置停车诱导信息屏,或在“滑县发布”等官方渠道开辟专栏,发布由平台提供的核心区域实时停车信息,引导车辆分流。
2.落实差别化收费政策。若县政府决定实施并批准了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我局将严格按照规定,在负责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和路内收费泊位中执行相应的区域、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与部门协同
1.深化文明停车宣传。利用城管微信公众号、社区宣传栏、执法现场告知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文明停车、规范停车宣传教育,曝光典型违停案例,提升市民守法意识和文明素养。配合相关部门倡导绿色出行。
2.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在县政府建立的解决停车难问题协调机制框架下,主动加强与公安交警、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发改、街道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于职责交叉或需上级决策的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解决县城停车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部门,滑县城管局深知责任在肩。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身职责权限范围内,以最大的决心和务实举措,全力抓好停车秩序管理、配合推动资源挖潜共享、提升管理智慧化水平等工作,力求在缓解停车难、改善城市秩序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您提案中宝贵的建议是我们改进工作的重要指引,恳请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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