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活城区低效和闲置国有存量房产资源的提案
发布时间:
2024-07-28
作者:
来源:
县政协提案委
序号:3939
滑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99号提案 | |||||||
提案时间:2024年04月11日 | |||||||
案由 (提案标题): | 关于盘活城区低效和闲置国有存量房产资源的提案 | 是否同 意公开: | 是 | ||||
个人 提案 | 姓名:岳康民 | 界别:经济界二组 | 手机: 固话: | ||||
联名人: | |||||||
集体 提案 | 提案单位负责人: | ||||||
单位名称:(集体提案网上提交后提交纸质件盖章处) | |||||||
联系 方式 | 手机: 固话: | 邮箱 | |||||
通信 地址 | |||||||
建议承 办单位 |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 ||||||
注:此页为提案首页,必须填写,提案正文从第2页起,要一事一案,用仿宋3号字体,不超过1500字。 |
提案内容:我县县城规划区内存在大量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存量房产资源闲置和低效使用的现象。为充分发挥存量房产资源作用和效用。提出盘活城区国有存量闲置和低效房源的建议。
具体建议:一、查清并整合所有闲置存量和低效使用的国有房源资产,建立台帐。二、利用老旧小区改造的国家政策,将存量闲置和低效使用的房源资产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予以改造。三、引入社会力量或社会资本统统一运营,也可由县城投集团统一运营。四、一部分视情况改造成保障性租赁住房,减少政府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复投入。五、一部分作为老旧小区周边配套设施,改造成养老、托育、助残、居民休闲中心、运动健身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和资源。六、一部分用于增设新能源充电桩(站)、电子停车场等运营城市设施。七、一部分改造后低价出租用于便利店等用于老旧小区的配套,所收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公共设施的建改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