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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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机关内设5个职能处室。根据批准的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行使文化、新闻出版、文物等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2、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文化、新闻出版、文物等文化市场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起草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执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演出和娱乐、网络、网吧、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等场所及文物保护管理、经营、建设工程的文物勘探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4、负责对图书、报刊、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文化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印刷、复制和出版物的发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查处盗版侵权行为。
5、负责全县“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的检查落实;承担“扫黄打非”执法工作。
6、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中跨区域案件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30人,其中:事业编制30人;在职职工16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服务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72.09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2.0982万元;罚没收入4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72.0982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94.1446万元,占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289万元,占7%;商品服务支出15.1447万元,占8%;项目支出51.58万元,占30%。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94.1446万元,占71%;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11.2289万元,占9%;商品服务支出15.1447万元,占11%;项目支出11.58万元,占9%。主要项目是:公车改革补贴。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94.1446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11.228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5.1447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6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36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和公务交通补贴两项制度实施后,公务用车保有量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二是通过实施远程监控执法等有效措施,加强运行维护费管理;三是考虑到当前县直部门公务用车改革尚在推进中,由于本部门车改后保留车辆编制数尚未最后确定,暂按初步核定车辆编制数核定,待改革到位后县财政将根据核编情况对本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进行统一调整。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无安排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