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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部门预算(文化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15-03-30 作者 来源: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机关内设5个职能处室。根据批准的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行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等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2、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等文化市场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起草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执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演出和娱乐、网络、网吧、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等场所及文物保护管理、经营、建设工程的文物勘探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4、负责对图书、报刊、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文化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印刷、复制和出版物的发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查处盗版侵权行为。

5、负责全县“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的检查落实;承担“扫黄打非”执法工作。

6、负责对广播电视台(站)的设立、设施设置、播出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查处非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递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及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

7、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中跨区域案件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30人,其中:事业编制30人;在职职工16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服务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129.77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1.8579万元;罚没收入15万元;部门结转结余资金42.9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129.7779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57.1508万元,占4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751万元,占3%;商品服务支出10.6320万元,占8%;项目支出57.92万元,占45%。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57.1508万元,占66%;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4.0751万元,占5%;商品服务支出10.632万元,占12%;项目支出15万元,占17%。主要项目是“扫黄打非”专项经费等。

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无安排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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