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滑县信访稳定驻京工作组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18-10-15
作者
来源: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汇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滑县信访稳定驻京工作组工作人员全部由政法委、群工部、维稳办及其他相关单位抽调。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接待本地区来人来访,维护首都的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是对进京上访人员宣传《国家信访条例》等政策。二是加强同有关部门的联系,如国家信访局、最高院、最高检、国家敏感地区(天安门、大使馆、中南海)派出机构、省市驻京办的沟通和联系。三是把好稳定最后一道防线,做好劝返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滑县信访稳定驻京工作组常年保持3-5人,人员从政法委、群工部、维稳办及其他相关单位抽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是县信访稳定驻京工作组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滑县信访稳定驻京工作组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16.26万元,支出总计16.2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74万元,降低45.8%。主要原因是:预算批复前作了经费追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16.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2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9.06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合计1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16.26万元,占100%。
四、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我单位2018年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2万元,与2017年相比,降低了22.8万元,降低76%。主要原因是预算批复前作了经费追加。
2、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相比,降低了0万元。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来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专项业务支出7.2万元,占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十、“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4万元,与2017年相等。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7年相等,主要原因是目前还没有此项开支。
(2)2018年公务接待费4.2万元,主要用于驻京接待,与上年相等,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3)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相等,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和公务交通补贴两项制度实施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二是通过实施公务用车使用申请管理制度等有效措施,加强运行维护费管理等。
(4)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近几年没有购车安排。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拟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6.26万元。主要项目是:驻京专项。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涉及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账面金额共0万元。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