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中共滑县县委滑县人民政府督查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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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9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汇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中共滑县县委滑县人民政府督查局机关内设五个职能科室,根据批准的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督查责任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二)督查责任单位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确定事项。
(三)督查责任单位落实上级领导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
(四)督查责任单位办理人民网网民向省、县主要领导留言。
(五)督查责任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六)对效能低下、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影响和干扰社会发展环境的有关行为进行督查
(七)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共滑县县委滑县人民政府督查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在职职工8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由中共滑县县委滑县人民政府督查局本级预算和无二级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滑县县委滑县人民政府督查局单位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计16.22万元,支出总计16.2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收入。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16.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6.22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16.2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6.22万元,占100%。
四、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我单位2019年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6.22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
2、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万元,占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用等。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十、“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
(1)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相同。
(2)2019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相同。
(3)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相同。
(4)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相同。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拟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