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滑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18-10-15
作者
来源: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汇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滑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内设19个职能处室。根据批准的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安全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7、受理单位和个人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滑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140人,其中:行政编制107人,事业编制25人,工勤编制8人;在职职工113人,离退休人员54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由1个本级预算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构成,具体为:滑县人民检察院本级,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
第二部分
滑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2731.02万元,支出总计2731.0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2.37万元,增长8.86%。主要原因是:一是检察体制改革,增加工资、绩效奖金,二是政法专款办案经费有所增加,三是新增检察服装换装经费、电子检务工程配套资金等专项经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273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07.6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64万元,部门结转资金559.4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合计273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2.41万元,占51.72%;项目支出1318.61万元,占48.28%。
四、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我单位2018年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74.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8.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2.70万元,资本性支出254.53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807.60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158.34万元,增长9.60%。主要原因是一是检察体制改革,增加工资、绩效奖金,二是政法专款办案经费有所增加。
2、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相比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807.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482.40万元,占82.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08万元,占10.7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0.86万元,占2.82%;住房保障(类)支出79.26万元,占4.38%。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12.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58.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21.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2.7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十、“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9.7万元,比2017年减少22.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7年持平。
(2)2018年公务接待费4.7万元,主要用于招待上级院检查工作、基层检察院交流学习,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3)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9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较上年减少22.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和公务交通补贴两项制度实施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二是通过实施公务用车使用申请管理制度等有效措施,加强运行维护费管理等。
(4)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持平。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21.04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54.5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视频会议等信息网络设备。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拟共组织对7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30.41万元。主要项目是:办案经费及报刊征订经费,公用经费、公车补贴、办案补助,奖励性绩效工资,各种保险、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年休假、取暖补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经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经费,电子检务工程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涉及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账面金额共3373.88万元,共有车辆30辆,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账面金额1560.70万元,通用设备1472.19万元,专用设备293.96万元,文物及陈列品0万元,图书档案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7.0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等。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