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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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滑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内设23个职能处室。根据批准的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滑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140人,其中:行政编制107人,事业编制25人,工勤编制8人;在职职工123人,离退休人员50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服务全县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由2个二级预算单位组成。具体为:检察院机关、检察室。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2508.65万元,支出总计2508.6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63.77万元。由于转移支付资金增多等原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508.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49.26万元;缴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罚没收入600万元;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234万元;部门结转资金25.39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2508.55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010.36万元,占40.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91万元,占4.5%;商品服务支出190.26万元,占7.58%;项目支出1195.12万元(其中:部门结转资金25.39万元),占47.63%。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010.36万元,占61.26%;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112.91万元,占6.84%;商品服务支出190.26万元,占11.53%;项目支出1195.12万元,占72.46%。(以上详见表07)主要项目(详见表06-1)。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增加0万元,我单位近两年来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3.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因部分执法执勤车辆老化,故障率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办案人员办案效率。经院领导研究购置5辆新车,现有执法执勤车辆共25辆,公务用车1辆,无形中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我院办理案件幅度比上年加大,办案时车辆用油、车辆磨损维修、过路费等费用也会随之增加。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313.43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21万元,主要采购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等物品,办案等政法装备。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