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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2016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参阅资料-人大会议预算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16-02-29 作者 来源: 滑县人民政府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参阅材料

(2016)

 

 

滑县财政局

二〇一六年二月

说 明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议《关于滑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简称《报告》),我们根据《报告》内容选取了部分重要政策概念、专业名词进行了解释和说明,供您参阅。

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由于时间和水平所限,难免有遗漏和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目 录

一、政策与名词解释…………………………………………04

二、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决算报表……18

三、预算决算报表说明………………………………………34

一、政策及名词解释

1. 财政职能

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收支活动,财政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个部分。作为政治范畴,财政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参与部分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作为经济范畴,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行为,是政府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及经济稳定和发展的目标。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经济和监督管理四种职能。

2. 财政收入

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财政收入是衡量政府财力的重要指标,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

财政总收入是一个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关的概念。根据财政部统一口径,财政总收入包括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当地缴纳的国内增值税中央分享收入、国内消费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中央分享收入和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收入。财政总收入指标一方面有利于更加全面反映一个地区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另一方面有利于反映一个地区对中央财政的贡献。

3. 税收

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国家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税收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占主体地位。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组织财政收入,税收还是政府调控经济运行、调节收入分配、监督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我国现行税制形成于1994年的税制改革,目前共有18个税种。

现行18个税种一览表

类别

税种

定义

税基

流转税类

增值税

是对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和应税服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销售货物或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增值额

消费税

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对特定的某些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汽车、成品油、烟、酒等14类特定商品的销售收入

营业税

是以纳税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额(销售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等4行业的营业额

关税

是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或计量单位

烟叶税

是以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为计税依据的一种税

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

所得税类

所得税

企业

是国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

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应税所得

资源税类

资源税

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资源开采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矿产品和盐等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

原油、天然气、煤、稀土、钼、钨的税基是销售额

行为税类

维护税

城市建设

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所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实缴税额

增值税

土地

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增值收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购置税

车辆

是对购置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运用运输车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应税车辆计税价格

印 花

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凭证征收的一种税

应税凭证的记载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

契税

是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房屋权属买卖的,成交价格;赠与的,核定价格;交换的,价格差额

占用税

耕地

是国家对单位或个人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实际占用耕地面积

船舶吨税

是对自中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船舶征收的一种税

船舶净吨位

财产税类

房产税

是以房产为征收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

车船税

是依照法律规定对在我国境内的车辆、船舶,按照规定的税目、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应税车辆的辆数或整备质量的吨数;应税船舶的净吨位或艇身长度

使用税

城镇土地

是对使用应税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依据,按照固定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4. 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收入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通过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罚没等方式(统称征收)取得的财政资金。

5. 财政支出

财政支出是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进行的财政资金的支付。财政支出同时使用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两种方法。

政府支出分类

分类方式

类级科目

支出功能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外交支出

国防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

教育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

农林水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金融支出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预备费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其他支出

转移性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转移性支出

赠与

债务利息支出

债务还本支出

基本建设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其他支出

6. 地方政府性债务

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及地方政府专门成立的基础设施性企业为提供基础性、公益性服务直接借入的债务和地方政府机关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分为直接债务、担保债务和政策性挂账。政府性债务包含政府性债务包含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以及一些其他相关债务三大部分。

7. 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债券是指一国中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

按照《预算法》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指出,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一般债务的,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专项债务的,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8. 财政体制

财政体制是指处理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基本制度,包括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和财政转移支付等基本要素。现行财政体制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基本原则,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即在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基础上,确定中央与地方财政支出范围,并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预算收入的财政管理体制。

9. 转移支付制度

指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对地方政府(或下级政府)进行无偿的财政资金转移所制定的制度。转移支付制度是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政府实现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中央出台增支政策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原则上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对保留专项进行甄别,属地方事务的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

10. 税收返还

现行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以及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从2009年起,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部分专项上解等地方上解收入也纳入税收返还(冲抵返还额)。

11. 政府预算

政府预算是经法定程序由国家权力机关批准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预算体系框架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构成,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全口径预算是指将全部政府收支纳入预算,并实行与其性质相适应的管理和监督,使政府预算做到体系完整、结构清晰、权责匹配、公开透明。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人大要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表明我国已建立由“四本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框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12. 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包括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和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

13.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即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的专用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安排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基金的安排使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14.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1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二○二○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建立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

16.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预算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17.土地出让收入

土地出让收入是市县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取得的收入,也包括向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土地使用者依法收取的收入、划拨土地时依法收取的拆迁安置等成本性收入、依法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等。

18.中期财政规划

所谓中期财政规划,是在编制年度预算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未来3年本级政府可用财力和支出需求,按照“近详远略”原则提前确定3年分年度的收入安排和支出重点,同步编制后两年政府及部门收支计划;以后年度在中期规划的基础上编制第2年预算和之后两年收支计划,依次类推,滚动编制。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将预算安排的视野从1年扩展到3年,有利于提高预算安排的前瞻性,保障国家重大改革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的落实;有利于建立逆周期调节机制,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合理安排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加快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19.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指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内容是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突出公益性和公共性。

2014年,河南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省财政厅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操作规程、支持培育社会组织发展等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目标是:逐步提高公共服务项目资金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比例,初步形成统一有效的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建立相关制度法规体系。到2020年,在全省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和机制,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

20.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21.财力

指全县财政可统筹用于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本级收入和上级补助。具体为:地方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上级税收返还+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下级财政上解-对下级的税收返还-对下级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对上级的上解。来自上级的专项转移支付不计入本级财力。

22.财政决算

包括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财政总决算是指各级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编制,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全面反映各级政府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综合报告。部门决算是指全面反映各部门(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综合财务报告。

23. 财税体制改革目标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现代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税收是政府收入的基本形式,是国家存在与公共治理的基础,也是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事权划分是现代财政制度有效运转的重要前提。

24. 财政改革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河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河南省委《关于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贯彻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做好财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意见》等重要会议和文件,对今后财政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新常态,创新和完善财政宏观调控,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清费立税,增收节支,优化结构,提高绩效,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压缩其他支出,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着力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促开放,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持续增长动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服好务。

我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实施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和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调中求进、改中激活、转中促好、变中取胜,更加注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强基础、惠民生、防风险综合平衡,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加快四化同步发展,确保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25. 2016年财政形势

2016年,宏观经济环境依然严峻复杂,各项财政减收增支因素十分集中。收入方面,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大幅度减税降费措施,包括全面实施营改增、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清理取消减少收费等,这些政策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将大幅减少财政收入。同时,上级财政收入增长缓慢,对下级的补助支出增幅下降,将对我县争取上级资金产生较大影响。支出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推进脱贫攻坚工程,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政策补助标准,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等,都需要大幅增加支出,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

26. 2016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县委经济工作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利用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决算报表

附表一:

2015年度全县公共财政收入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上年实际

完成

年 初

预算数

完成数

完成数为预算数的%

完成数为上年决算数的%

一、税收收入

59,310

72,577

73,233

100.9

123.5

增值税

6,116

8,180

7,029

85.9

114.9

营业税

23,037

29,810

27,663

92.8

120.1

企业所得税

5,259

6,050

7,004

115.8

133.2

企业所得税退税

个人所得税

1,211

1,200

1407

117.3

116.2

资源税

161

100

66

66.3

41.0

城市维护建设税

1,540

3,000

1,886

62.9

122.5

房产税

526

900

769

85.4

146.2

印花税

623

800

602

75.3

96.6

城镇土地使用税

3,494

4,500

4,639

103.1

132.8

土地增值税

5,731

5,000

7,474

149.5

130.4

车船税

921

1,035

1,207

116.6

131.1

耕地占用税

3,643

4,002

6,262

156.5

171.9

契税

7,048

8,000

7,225

90.3

102.5

烟叶税

其他税收收入

二、非税收入

20,752

20,295

20,341

100.2

98.0

专项收入

1,239

1,500

3,598

239.9

290.4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0,111

9,798

6,633

67.7

65.6

罚没收入

9,158

8,998

7,203

80.1

78.7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184

2,531

1375.5

其他收入

60

376

626.7

合计

80,062

92,872

93,574

100.8

116.9

附表二:

2015年度全县公共财政支出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

年 初

预算数

调 整

预算数

上 年

决算数

当 年

完成数

完成数为调整预算数的%

完成数为上年决算数的%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3,146

51,651

43,727

51,651

100.0

118.1

二、外交支出

三、国防支出

202

145

266

145

100.0

54.5

四、公共安全支出

10,512

14,379

14,994

14,379

100.0

95.9

五、教育支出

53,859

92,517

77,165

92,517

100.0

119.9

六、科学技术支出

1,992

1,262

5,014

1,262

100.0

25.2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211

6,753

4,265

6,753

100.0

158.3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5,761

62,279

44,484

62,279

100.0

140.0

九、医疗卫生支出

55,167

67,048

61,444

67,048

100.0

109.1

十、节能环保支出

3,554

8,063

6,753

8,063

100.0

119.4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14,477

46,635

29,075

46,635

100.0

160.4

十二、农林水支出

27,715

96,000

85,635

96,000

100.0

112.1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8,591

38,256

24,815

38,256

100.0

154.2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1,544

1,362

651

1,362

100.0

209.2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79

629

461

629

100.0

136.4

十六、金融支出

0

36

36

36

100.0

100.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62

1,617

573

1,617

100.0

282.2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3,464

13,369

13,126

13,369

100.0

101.9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75

1,222

3,619

1,222

100.0

33.8

二十一、预备费

4000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1,006

1,110

4,409

1,110

100.0

25.2

二十三、其他支出

929

964

1,004

964

100.0

96.0

合计

299,846

505,297

421,516

505,297

100.0

119.9

附表三:

2015年度县本级公共财政支出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年预算数

2015年决算数

为预算的%

一、一般公共服务

16,658.00

19,801.00

118.9%

二、国防

202

145

71.8%

三、公共安全

10,510.00

14,275.00

135.8%

四、教育

66,813.00

91,950.00

137.6%

五、科学技术

1,992.00

1,247.00

62.6%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

2,893.00

5,990.00

207.1%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

42,409.00

44,021.00

103.8%

八、医疗卫生

53,273.00

63,964.00

120.1%

九、节能环保

2,963.00

8,011.00

270.4%

十、城乡社区事务

5,575.00

23,227.00

416.6%

十一、农林水事务

23,253.00

88,105.00

378.9%

十二、交通运输

4,198.00

38,205.00

910.1%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782

1,362.00

174.2%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179

629

351.4%

十五、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36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462

1,596.00

345.5%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3,149.00

13,047.00

414.3%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75

1,222.00

1629.3%

十九、预备费

4,000.00

0.0%

二十、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1,006.00

1110

110.3%

二十一、其他支出

837

20

2.4%

支出合计

241,229.00

417,963.00

173.3%

附表四:

2015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完成数

项 目

完成数

一、农网还贷资金收入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

二、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收入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1

三、港口建设费收入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2

四、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

134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152

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778

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

六、旅游发展基金收入

三、节能环保支出

0

七、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入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支出

九、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收入

四、城乡社区支出

36631

十、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1791

政府住房基金支出

834

十一、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

676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20996

十二、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290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

675

十三、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240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

493

十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12296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

十五、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

11250

十六、彩票公益金收入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2383

十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2560

五、农林水支出

40

十八、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出

十九、国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二十、车辆通行费

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二十一、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支出

二十二、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

二十三、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污水处理费)

285

水土保持补偿费安排的支出

40

六、交通运输支出

0

铁路运输

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安排的支出

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

港口建设费安排的支出

铁路建设基金支出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支出

民航发展基金支出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95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

73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222

农网还贷资金支出

电力改革预留资产变现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6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

6

九、其他支出

2974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污水处理费)

84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2890

收入合计

19050

支出合计

40099

转移性收入

27624

转移性支出

6575

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

22886

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0

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

22886

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

政府性基金上解收入

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

上年结余收入

4738

调出资金

5331

调入资金

年终结余

1244

收入总计

46674

支出总计

46674

附表五:

2015年县级社保基金收支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

预算数

完成数

收入

支出

结余

收入

支出

结余

企业养老保险基金

27,071

30,662

3,591

31,092

33,466

-2,374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28,888

19,356

9,532

32,265

20,260

12,005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

55,267

54,987

280

58,475

51,635

6,840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3,780

2,948

832

4,382

4,300

82

失业保险基金

787

739

48

916

508

408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7,572

6,796

776

8,993

8,300

693

工伤保险基金

753

735

18

898

680

218

生育保险基金

144

130

14

246

150

96

-

-

-

-

-

-

-

-

-

-

-

-

-

-

-

-

合计

124,262

116,353

7,909

137,267

119,299

17,968

附表六:

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财力分级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合 计

县本级

新区

乡镇级

备注

一、国税部门

14,715

5,670

2,466

6,579

二、地税部门

70,200

11,187

41,943

17,070

三、财政部门

19,888

19,888

财政收入合计

104,803

36,745

44,409

23,649

上级补助收入

132,709

119,633

-

13,076

一、税收返还

4,083

1,749

-

2,334

1、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

3,000

1,390

1,610

2、所得税返还

1,083

359

724

二、转移支付补助

123,423

112,681

-

10,742

1、2015年基数性补助

31,149

31,149

2、2015年均衡性转移支付

57,412

57,412

3、产粮大县奖励基数部分

6,905

6,905

4、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12,197

1,455

10,742

5、调整工资转移支付

15,760

15,760

三、农村义务教育绩效工资补助

1,390

1,390

四、与市结算基数补助

1,482

1,482

五、工商质监等三部门下划

2,331

2,331

上解支出

12,059

7,559

3,800

700

一、体制结算上解

1,783

1,783

二、税务部门增量经费

1,500

1,500

三、营业税等税收、罚没收入等上解

8,500

4,000

3,800

700

四、出口退税超基数上解

100

100

五、对口支援新疆建设上解

150

150

六、两税经费上划

26

26

下级上解收入

-

17,796

-

-17,796

一、教师工资上划

-

17,796

-17,796

补助下级支出

-

9,558

-181

-9,377

一、体制补助(上解)

-

4,492

-4,492

二、村级经费补助

-

5,066

-181

-4,885

财力合计

225,453

157,057

40,790

27,606

上级专项补助

137,811

137,811

总财力

363,264

294,868

40,790

27,606

附表七:

2016年县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支 出

项 目

2015年预算数

2016年预算数

占比%

一、一般公共服务

16,658

15,750

94.5%

二、国防

202

238

117.8%

三、公共安全

10,510

11,238

106.9%

四、教育

66,813

72,968

109.2%

五、科学技术

1,992

900

45.2%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

2,893

4,061

140.4%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

42,409

51,040

120.4%

八、医疗卫生

53,273

64,562

121.2%

九、节能环保

2,963

4,113

138.8%

十、城乡社区事务

5,575

2,464

44.2%

十一、农林水事务

23,253

48,373

208.0%

十二、交通运输

4,198

9,067

216.0%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782

929

118.8%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179

58

32.4%

十五、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462

813

176.0%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3,149

3,436

109.1%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75

72

96.0%

十九、预备费

4,000

4,000

100.0%

二十、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1,006

-

0.0%

二十一、其他支出

837

786

93.9%

支出总计

241,229

294,868

122.2%

附表八:

2016年县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合计

县级可统筹财力安排

上级专项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

15,750

14,536

10,103

4,433

1,214

人大事务

378

378

249

129

政协事务

286

286

206

80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3,159

3,159

1,950

1,209

发展与改革事务

433

430

400

30

3

统计信息事务

290

290

187

103

财政事务

2,037

2,037

1,669

368

税收事务

1,060

1,060

1,060

审计事务

300

288

196

92

12

海关事务

-

-

人力资源事务

630

606

564

42

24

纪检监察事务

626

626

527

99

商贸事务

637

637

603

34

知识产权事务

-

-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1,293

1,293

1,228

65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296

296

251

45

民族事务

-

-

宗教事务

39

39

34

5

港澳台侨事务

-

-

档案事务

112

112

97

15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

-

-

群众团体事务

312

312

222

90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431

1,431

712

719

组织事务

463

463

327

136

宣传事务

347

347

310

37

统战事务

150

150

115

35

对外联络事务

-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296

296

256

40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75

-

1,175

二、外交支出

-

-

-

-

-

对外合作与交流

-

-

其他外交支出

-

-

三、国防支出

238

228

66

162

10

国防动员

214

204

66

138

10

其他国防支出

24

24

24

四、公共安全支出

11,238

8,806

7,051

1,755

2,432

武装警察

286

286

286

公安

6,790

5,127

4,223

904

1,663

国家安全

-

-

检察

1,451

1,202

1,002

200

249

法院

2,047

1,647

1,322

325

400

司法

664

544

504

40

120

监狱

-

-

劳教

-

-

国家保密

-

-

缉私警察

-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

五、教育支出

72,968

69,093

64,281

4,812

3,875

教育管理事务

703

703

703

普通教育

68,330

64,455

61,500

2,955

3,875

职业教育

1,238

1,238

1,221

17

成人教育

-

-

广播电视教育

-

-

留学教育

-

-

特殊教育

155

155

155

进修及培训

992

992

702

290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1,550

1,550

1,550

其他教育支出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900

900

155

745

-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175

175

155

20

基础研究

-

-

应用研究

-

-

技术研究与开发

-

-

科技条件与服务

-

-

社会科学

-

-

科学技术普及

10

10

10

科技交流与合作

-

-

科技重大专项

-

-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715

715

715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061

2,879

1,776

1,103

1,182

文化

2,114

1,151

605

546

963

文物

242

201

146

55

41

体育

124

124

99

25

广播影视

1,581

1,403

926

477

178

新闻出版

-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51,040

23,178

19,200

3,978

27,86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902

902

376

526

民政管理事务

1,380

1,380

1,082

298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17,080

-

17,080

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7,568

17,568

17,568

企业改革补助

-

-

就业补助

1,129

50

50

1,079

抚恤

3,849

1,178

112

1,066

2,671

退役安置

817

565

565

252

社会福利

384

213

213

171

残疾人事业

141

132

62

70

9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50

50

50

临时救助

57

15

15

42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

-

红十字事业

-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6,558

-

6,558

特困人员供养

1,125

1,125

1,125

补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64,562

10,299

5,183

5,116

54,263

医疗卫生管理事务

419

419

201

218

公立医院

714

161

161

55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577

140

140

1,437

公共卫生

6,377

658

450

208

5,719

医疗保障

53,896

7,845

3,853

3,992

46,051

中医药

-

-

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

1,266

763

398

365

503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313

313

281

32

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13

2,927

423

2,504

1,186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1,293

1,293

423

870

环境监测与监察

56

56

56

污染防治

1,038

38

38

1,000

自然生态保护

600

600

600

天然林保护

-

-

退耕还林

186

-

186

风沙荒漠治理

-

-

退牧还草

-

-

已垦草原退耕还草

-

-

能源节约利用

-

-

污染减排

940

940

940

可再生能源

-

-

资源综合利用

-

-

能源管理事务

-

-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2,464

1,064

1,064

-

1,400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1,064

1,064

1,064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1,400

-

1,400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48,373

12,969

2,994

9,975

35,404

农业

31,578

9,415

1,826

7,589

22,163

林业

712

662

262

400

50

水利

1,969

1,497

787

710

472

南水北调

-

-

扶贫

6,486

419

92

327

6,067

农业综合开发

2,359

47

27

20

2,312

农村综合改革

2,026

530

530

1,496

促进金融支农支出

1,814

-

1,814

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

1,429

399

399

1,03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9,067

3,520

2,521

999

5,547

公路水路运输

9,037

3,490

2,521

969

5,547

铁路运输

30

30

30

民用航空运输

-

-

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

-

-

邮政业支出

-

-

车辆购置税支出

-

-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929

929

398

531

-

资源勘探开发

235

235

235

制造业

-

-

建筑业

-

-

电力监管

-

-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

51

51

51

安全生产监管

303

303

163

140

国有资产监管

-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340

340

340

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58

58

-

58

-

商业流通事务

36

36

36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20

20

20

涉外发展服务支出

2

2

2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

-

-

其他金融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

一般公共服务

-

-

教育

-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

医疗卫生

-

-

节能环保

-

-

农业

-

-

交通运输

-

-

住房保障

-

-

其他支出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813

813

682

131

-

国土资源事务

755

755

671

84

海洋管理事务

-

-

测绘事务

-

-

地震事务

2

2

2

气象事务

56

56

11

45

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3,436

-

-

-

3,436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3,436

-

3,436

住房改革支出

-

-

城乡社区住宅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72

72

72

-

-

粮油事务

72

72

72

物资事务

-

-

能源储备

-

-

粮油储备

-

-

重要商品储备

-

-

二十一、预备费

4,000

4,000

4,000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

-

-

地方向国外借款还本

-

-

国内债务付息

-

-

国外债务付息

-

-

国内外债务发行

-

-

补充还贷准备金

-

-

地方政府债券付息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786

786

-

786

-

年初预留

786

786

786

其他支出

-

-

-

-

-

-

支出合计

294,868

157,057

115,969

41,088

137,811

附表九:

2016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农网还贷资金收入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

二、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收入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1

三、港口建设费收入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0

四、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

8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150

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692

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

六、旅游发展基金收入

三、节能环保支出

0

七、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入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支出

九、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收入

四、城乡社区支出

27028

十、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0

政府住房基金支出

十一、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

36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21258

十二、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250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

360

十三、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230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

360

十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20000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

250

十五、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

2500

十六、彩票公益金收入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2300

十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2300

五、农林水支出

40

十八、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出

十九、国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二十、车辆通行费

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二十一、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支出

二十二、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

二十三、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污水处理费)

290

水土保持补偿费安排的支出

40

六、交通运输支出

0

铁路运输

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安排的支出

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

港口建设费安排的支出

铁路建设基金支出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支出

民航发展基金支出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300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

8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292

农网还贷资金支出

电力改革预留资产变现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6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

6

九、其他支出

2454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污水处理费)

290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2164

收入合计

24130

支出合计

29979

转移性收入

5849

转移性支出

0

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

4591

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0

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

4591

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

政府性基金上解收入

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

上年结余收入

1258

调出资金

调入资金

年终结余

收入总计

29979

支出总计

29979

附表十:

2016年县级社保基金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

预算数

收入

支出

结余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8,831

28,831

-

企业养老保险基金

31,348

31,812

- 464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30,488

21,599

8,889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

66,327

65,678

649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4,618

4,065

553

失业保险基金

662

590

72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8,495

8,232

263

工伤保险基金

572

796

- 224

生育保险基金

226

177

49

-

-

-

-

-

-

合计

171,567

161,780

9,787

三、预算决算报表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全县公共财政收入执行情况的说明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调中求进、变中取胜、转中促好、改中激活,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强基础、控风险、惠民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转型升级,着力改善民生,有效促进了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此基础上,财税部门加强收入征管,加快预算执行,较好完成了年初收支任务。2015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19904万元,比上年增长18.6%。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93574万元,国内增值税中央75%部分12807万元,国内消费税107万元,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央60%部分13416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合计92872万元,实际完成93574万元,为预算的100.8%,同比增长16.9%。收入规模和增幅分别位居全省108个县第44位和第16位,分别比上年前移5个和1个位次。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73233万元,同比增长23.5%,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8.3%;非税收入完成20341万元,同比下降2.0%,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1.7%。税收收入中,主体税种完成44989万元,增长21.1%,占税收的比重为61.4%;小税种完成28244万元,增长27.5%,占税收的比重为38.6%。

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11227万元,为预算的89.3%,同比增长20.6%。地税部门完成62006万元,为预算的103.3%,同比增长24.0%。其中:地方各税完成48519万元,为预算的101.1%,同比增长23.4%;契税、耕地占用税完成13487万元,为预算的112.4%,同比增长26.1%。财政部门完成20341万元,为预算的100.2%,同比下降2.0%。

分级次完成情况:县本级累计完成32522万元,为年初预算34703万元的93.7%,其中:国税部门完成4889万元,为年初预算4846万元的100.9%;地税部门完成7292万元,为年初预算9562万元的76.3%;财政部门完成20341万元,为年初预算20295万元的100.2%。产业集聚区累完成40188万元,为年初预算37956万元的105.9%,其中:国税部门完成2499万元,为年初预算2108万元的118.5%;地税部门完成37689万元,为年初预算35848万元的105.1%。乡镇级累计完成20864万元,为年初预算20213万元的103.2%。其中:国税部门完成3838万元,为年初预算5623万元的68.3%;地税部门完成17026万元,为年初预算14590万元的116.7%。

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

1、增值税完成7029万元,为预算的85.9%,增长14.9%。

2、营业税完成27663万元,为预算的92.8%,增长20.1%。

3、企业所得税完成7004万元,为预算的115.8%,增长33.2%。

4、个人所得税完成1407万元,为预算的117.3%,增长16.2%。

5、资源税完成66万元,为预算的66.3%,下降58.9%。

6、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886万元,为预算的62.9%,增长22.5%。

7、土地增值税完成7474万元,为预算的149.5%,增长30.4%。

8、耕地占用税完成6262万元,为预算的156.5%,增长71.9%。

9、契税完成7225万元,为预算的90.3%,增长2.5%。

10、财产行为税完成情况:房产税完成769万元,增长46.3%;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4639万元,增长32.8 %;车船税完成1207万元,增长31.0%。主要是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房产税和车船税随应税房屋、车船保有量增加以及房屋租赁市场价格上涨增收较多。

11、专项收入完成3598万元,为预算的239.9%,增长19.0.5%。

12、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6633万元,为预算的67.7%,下降34.4%。

13、罚没收入完成7203万元,为预算的80.1%,下降21.3%。

1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531万元。

(二)关于2015年度全县公共财政支出执行情况的说明

2015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我县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调控经济职能,促进全县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着力提高支出的均衡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努力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合计299846万元,执行中因中央及省补助、发行政府债券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505297万元,实际支出50529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9.9%。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5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7.2%,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8.1%。

教育支出9251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71.8%,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9.9%。

科学技术支出126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3.4%,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74.8%。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75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10.3%,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58.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27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1.7%,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4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04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1.5%,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9.1%。

节能环保支出806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26.9%,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9.4%。

城乡社区支出4663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22.1%,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60.4%。

农林水支出960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46.4%,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2.1%。

交通运输支出3825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45.3%,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54.2%。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1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50.0%,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82.2%。

住房保障支出1336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85.9%,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9%。

其他支出96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9.6%,为调整预算的100.0%,

(三)关于2015年度县本级公共财政支出执行情况的说明

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县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34703万元,实际完成3252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3.7%,同比增长1.3%。支出预算为241229万元,执行中因中央和省补助、发行政府债券、补助乡镇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417963万元,实际完成41796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7.7%。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01万元,为预算的118.9%;

公共安全支出14275万元,为预算的135.8%;

教育支出91950万元,为预算的137.6%;

科学技术支出1247万元,为预算的62.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990万元,为预算的207.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21万元,为预算的103.8%;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3964万元,为预算的120.1%;

节能环保支出8011万元,为预算的270.4%;

城乡社区支出23227万元,为预算的416.6%;

农林水支出88105万元,为预算的378.9%;

商业服务支出629万元,为预算的351.4%;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96万元,为预算的345.5%;

债务付息支出1110万元。

(四)关于2015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的说明

人代会年初批准的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合计35000万元,实际完成1905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4.4%,同比下降81.6%。支出预算合计46947万元,执行中因中央和省补助、产业集聚区土地出让金入库增加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53881万元,实际完成4009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4.4%,同比下降63.1%。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996万元;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890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2383万元;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222万元;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11250万元;

政府住房基金支出834万元;

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支出73万元;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675万元。

(五)2015年县级社保基金收支完成情况的说明

2015年县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7267万元,为预算的110.5%,同比增长21.6%,其中财政补贴收入88552万元。基金支出119299万元。为预算的102.5%,同比增长22.0%,结余17968万元。主要收支项目完成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092万元,为预算的114.9%,同比增长7.5%,支出33466万元;为预算的109.1%,同比增长26.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265万元,为预算的111.7%,同比增长44.4%,支出20260万元;为预算的104.7%,同比增长66.7%。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8475万元,为预算的105.8%,同比增长24.2%,支出51635万元;为预算的93.9%,同比增长9.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382万元,为预算的115.9%,同比增长27.9%,支出4300万元;为预算的145.9%,同比增长75.3%。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916万元,为预算的116.4%,同比增长1.0%,支出508万元;为预算的68.7%,同比下降12.4%,主要原因是破产企业人员领取失业金减少所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993万元,为预算的118.8%,同比增长0.9%,支出8300万元;为预算的122.1%,同比增长5.8%,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898万元,为预算的119.3%,同比下降11.3%,主要是上年省级补助240万元;支出680万元;为预算的92.5%,同比下降3.1%,主要受当年工伤事故发生率和赔偿额决定。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46万元,为预算的170.8%,同比增长15.5%,支出150万元,为预算的115.4%,同比下降8.0%,主要是2015年享受人次低于上年所致。

(六)关于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财力分级情况的说明

为便于人大实施全口径预算监督,从2015年起,根据新预算法对财政收支编报口径的规定,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报告口径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包括本级收入、上级补助、下级上解、本级支出、补助下级和上解上级等项目,全面反映县级预算各项收支情况。上级补助收入暂按省财政厅提前告知数安排。债务收入暂不列入年初预算,待中央和省批复我县债券规模后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2016年度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12%。

2016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收入总计363264万元,其中: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8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0520万元(返还性收入408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862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7811万元);上解支出12059万元。

国税部门预计完成14715万元,同比增长31.1%;地税部门预计完成70200万元,同比增长13.2%;财政部门预计完成19888万元。根据上级要求,5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将对今年的非税收入形成一定影响。

2016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94868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74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7444万元(返还性收入174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788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781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7796万元;上解支出755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9558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由收入任务数变为收入预计数。

2016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63264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4868万元,增长22.2%;产业集聚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790万元,增长15.8%;乡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06万元,增长18.1%。产业集聚区和乡镇级为代编预算,暂按收支平衡安排。

(七)关于2016年县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6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94868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74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7444万元(返还性收入174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788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781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7796万元;上解支出755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9558万元。2016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63264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4868万元,增长22.2%;产业集聚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790万元,增长15.8%;乡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06万元,增长18.1%。主要支出科目情况:

教育支出72968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09.2%。

科学技术支出900万元,为上年预算的45.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61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40.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040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20.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562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21.2%。

农林水支出48373万元,为上年预算的208.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50万元,为上年预算的94.5%。

公共安全支出11238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06.9%。

交通运输支出9067万元,为上年预算的216.0%。

住房保障支出3436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09.1%。

(八)关于2016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6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413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31.1%,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和继续增加了政府性住房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余资金1258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4591万元,当年支出安排2997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58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300万元。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164万元。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2500万元。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292万元。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360万元。

(九)关于2016年县级社保基金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6年县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171567万元,剔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可比因素,为上年预算的114.9%,其中财政补贴收入88908万元。基金支出161780万元。同口径为上年预算的114.3%,预计结余9787万元。主要收支项目是: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348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15.8%,支出31812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03.8%。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488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05.5%,支出21599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11.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6327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20.0%,支出65678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19.4%。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618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22.2%,支出4065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37.9%。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62万元,为上年预算的84.1%,主要受今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3%下降到2%影响,支出590万元;为上年预算的79.8%,原因是破产企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减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495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12.2%,支出8232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21.1%。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72万元,为上年预算的76.0%,主要受原来缴费率0.5%、1%、2%调整为0.2%-1.9%八个缴费级别影响,支出796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08.3%。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26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56.9%,支出177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36.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8831万元(包括收支缺口需要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支出288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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