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法院:部门联动护企业 跨域执行获点赞
发布时间:
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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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法院
“李法官,太谢谢了,感谢你们的辛苦付出,将这30万元的工程款全部执行到位!”申请人河南某建筑公司的两位经理感激地对滑县法院执行法官李国勇说。
河南某建筑公司申请执行内蒙古某节水装备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工程完工后内蒙古某节水装备公司尚欠河南某建筑公司工程款275110元未结清。多次催促未果后,河南某建筑公司向滑县法院提起诉讼,后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内蒙古某节水公司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河南某建筑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李国勇仔细研究卷宗材料,案件跨两省,加之疫情影响,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的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在滑县水利局有部分工程款尚未结清。得到这一线索执行法官李国勇立即赶往水利局核实情况。经核实发现被执行人确有部分工程款尚未结清,因疫情原因内蒙古某节水装备公司无法到滑县来办理相关手续。
收到法院的协助文书后,水利局领导十分重视,并第一时间向财务落实是否有相关款项尚未支付,经确认后,该工程确已完工,被执行人在该局有尚未领取的履约保证金。但由于涉及款项达30万元,加之对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了解不够,水利局当场向执行法官李国勇提出疑虑:首先其表示愿意协助法院工作,但对协助扣划后会不会造成其与内蒙古某节水装备公司新的纠纷存在疑虑。李国勇向其详细解释了协助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将具体法条向其释明,同时告知其如不协助执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水利局在消除疑虑后,直接将被执行人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法院执行裁定书确定的金额打到法院指定账户。
当天,李国勇法官通知申请人前往滑县法院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次日,申请人河南某建筑公司的两位经理出现在滑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向执行法官李国勇赠送锦旗以表谢意。
今年以来,滑县法院紧紧围绕“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突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