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民宗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
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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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清真食品市场执法行为,
加强对清真食品从业人员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营造良好有序
的清真食品市场环境,根据《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国办发(2015)58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工作细则适用于滑县民宗局日常
清真食品检查双随机工作。
本办法所称“双随机”是指在日常清真食品检查工作中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日常检查人员。
第三条【原则】随机抽查坚持公平高效、公开透明、权
责一致、有效监管原则。
第四条【抽查事项】按照清真食品法律、法规及规章要
求,对涉清真食品事项名录库实行“双随机”抽查。
第五条【抽查工作】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年度计划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由滑县民宗局根据年度清真食品检查计划确定的工作重点、检查数量等要求,采取抽号或机选等
方式确定检查的检查对象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单。
第六条【日常检查的告知义务】日常清真食品检查人员对被检查人检查前,应先行其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预
约检查时间,同时告知应准备的材料,并要求相关人员到场
配合检查。
第七条【解释权限】本细则由滑县民宗局“双随机”领
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八条【实施日期】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