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发布时间:
2023-07-06
作者
来源:
税务局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执行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
【政策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牵头部门】滑县税务局
责任科室:税政二股
联系电话:815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