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
发布时间:
2023-07-06
作者
来源:
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依据】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阳市就业见习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安人社就业〔2022〕18号)
【遴选标准】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2、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见习管理工作,按照见习人数的一定比例(不超过一带三)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
3、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水平,且有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鼓励见习单位提供技术管理岗位用于就业见习。委托开发、代管或派遣的岗位不属于见习岗位。
4、能够按时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费(具体标准由见习单位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劳动报酬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并在见习协议中载明,但不得低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严格遵守国家、河南省和我市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河南省和我市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认定程序】见习单位认定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原则上每月受理认定一批见习单位。
1、申请:有见习需求的用人单位,可通过河南省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上传以下材料:
(1)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
(2)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3)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
(4)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
2、受理初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认定申请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提交至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考察评估:对通过材料初审的申请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单位的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提出专家评估意见。
4、公示认定: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专家考察评估意见,将拟认定的见习单位名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5、发文公布: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发文确认,并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及其他媒体向社会及时公布见习单位名称、见习岗位名称、岗位数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初次认定的见习单位有效期为两年,见习单位有效期满需复查认定,复查按照见习单位审核认定程序进行。
【支持政策】安人社就业〔2022〕18号:见习人员完成见习后,见习单位可按照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支付见习补贴。见习时间满3个月但未满见习协议期限的,离岗当月不予支付见习补贴。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是指见习单位与见习期满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数占同期见习期满人数的比例,其中见习期间提前留用的视同见习期满。
【牵头部门】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2-8119908 0372-8118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