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新型研发机构
发布时间:
2023-07-06
作者
来源:
工信局
【政策依据】
《安阳市科学技术局 安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科〔2019〕67号)
【遴选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均在安阳市。
2、投资主体多元化,实行投管分离,独立核算。
3、业务发展方向明确,聚焦我市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与孵化育成方面有鲜明特色。
4、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能够给予研发经费保障。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销售收入比例大于15%。
5、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条件。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300 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6、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
7、具有新颖的体制机制。具有区别于传统科研机构的新型科研管理体制、市场化的人员激励机制、高效的创新组织模式和灵活的成果转化机制,集聚国内外科技资源,在创新创业和孵化育成方面工作积极有效。
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学培训、园区管理等活动,以及单纯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单位原则上不予受理。
【认定程序】
1、材料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登录安阳市科技局官网,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填写《安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并向主管部门提交盖章的纸质申请材料和电子文档。
2、汇总推荐。主管部门负责接收申请机构的申请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审查合格的签署推荐意见,汇总后报送市科技局。
【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2、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包括人才引培、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管理、研发经费核算等);
3、合作单位间或单位与各级政府签订的共建协议书;
4、研发人员 (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工作岗位等信息)和全体职工人员清单;
5、上年度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体现研发费用及其占比);
6、近二年(注册运营不足二年的提交从成立以来)立项的国家、省级科研项目清单 (包括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项目编号和资助单位情况等);
7、近三年(注册运营不足三年的提交从成立以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转化方式及收入证明材料;
8、单价万元以上(原值)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及发票 (含名称、型号、原价、数量);
9、最近一个年度的工作报告。
【支持政策】《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和安阳市科技创新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安办文〔2021〕17号)。对认定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20万元奖励。绩效评价为优秀的给予10 万元奖励。
【培育企业】(3户)
河南巨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四通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三强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部门】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平台股
联系电话:0372-813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