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星创天地
发布时间:
2023-07-06
作者
来源:
工信局
【政策依据】《河南省星创天地实施细则》(豫科〔2018〕197号)
【遴选标准】1. 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应是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成立并实际运营1年以上,包括农业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2. 具备良好的行业资源和“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3. 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具有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建有一定规模的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如为租赁场地,租期须在1年以上。
4. 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至少有3名以上创业导师(可兼职)和5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人员组成的创业服务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5. 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已吸引入驻的创客、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不少于3个,且运营良好、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6. 具有较完善的服务体系。创业服务主题明确,特点突出,管理规范,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针对创客、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和运营制度。
【认定程序】(一)对照申报。企业对照遴选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向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统称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明确申报类型。
(二)择优推荐。主管部门组织筛选,择优推荐至省科技厅。
(三)组织遴选。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建设名单。
【支持政策】依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安政办【2021】62号)文件精神,对新认定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 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认定企业】(4户)河南滑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区)
滑县昌盛科技种业有限公司(留固镇)
滑县春芽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焦虎镇)
滑县瑞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白道口镇)
【培育企业】(4户)滑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开发区)
河南省粒粒丰种业有限公司(万古镇)
河南丰宁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区)
滑县绿业园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八里营乡)
【牵头部门】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综合股
联系电话:0372-813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