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实现不动产权证书补办“立等可取”
发布时间: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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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自然资源局
“我听说补证很麻烦,需要等很久。但没想到现在这么快就办好了,真的非常方便,太出乎意料了。为你们的高效服务点赞!”前来滑县不动产服务大厅办理补证业务的崔先生满意地说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自然资源部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进行了修订,将遗失补证需等待15个工作日公告期的规定修改为“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
新规施行后,滑县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快速响应,认真学习《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最新修改内容,调整工作流程,迅速推出“遗失补证,立等可取”便民措施。工作人员通过在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不到一个小时即可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大大缩短了遗失补证的办理时限,得到群众的高度赞扬。
“遗失补证,立等可取”便民措施,是滑县不动产登记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滑县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将持续关注政策动态,抓好政策推进和落实,从细节入手、从实处着力,及时让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营造“响应有速度、办理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的不动产登记服务环境,提升服务的广度、深度、速度和温度,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和企业的办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