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和“场所码”查验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62号通告)
发布时间:
2022-07-29
作者
来源:
为有序高效推进我县常态化核酸检测和“场所码”查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县居民(群众)应积极主动进行48小时常态化核酸检测。为方便核酸采样,我县在主城区设常态化便民采样点31个(锦和街道13个、道口镇街道7个、城关街道9个、小铺乡2个),在19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各设1个便民采样点(采样地点和时间详见附件)。
二、属地政府要严格落实报备排查制度,发挥基层网格化作用,村(社区)网格员精准督促所有跨市来(返)滑人员落实“落地即检”,不漏一人。乘坐高铁或公共汽车来(返)滑人员在高铁站、汽车站自觉进行核酸采样,即采即走;自驾等其他方式来(返)滑人员就近选择便民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三、所有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要主动扫“场所码”、配合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落实。全县各类场所要安排专人查验,严格执行逢进必扫、扫码必验、验码必严,对扫码时语音提示核酸检测超过时限的群众,要提醒其尽快进行核酸检测。
四、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场所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联合查验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落实不迅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约谈、问责。如发生因未落实48小时核酸检测、未查验“场所码”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滑县核酸检测便民采样点设置
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