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外出援建服务方舱医院人员管理的通告(2022年第36号通告)
发布时间:
202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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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切实守护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外出援建、服务方舱医院人员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组织外出援建的中介机构、建筑(建设)公司和自发组织的外出援建人员以及拟外出援建务工人员,要提前3天主动向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备,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出。
二、援建、服务人员返滑前要通过“河南省来(返)豫人员社区(村)报备系统”提前3天进行报备,如实提供返滑时间、行程路线、乘坐交通工具等信息。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入豫入滑后严格“点对点”闭环转运,落实集中隔离措施,避免与他人接触,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三、对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援建、服务的,将根据违反防疫措施行为的性质、情节、场合、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对未按规定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或瞒报、虚报、缓报行程信息的,健康码将直接赋红码,本人及密接、次密接人员集中隔离费用由负责组织外出援建服务的公司、机构、中介及个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本辖区援建服务方舱医院人员的排查力度,做到应查尽查,应管尽管,不漏一人。同时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摸排工作,发现未报备私自外出或私自返滑的,及时向属地政府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