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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发布!

发布时间: 2022-12-10 作者 来源: 央视新闻

  12月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明确对新冠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的原则。要点如下↓

  一、明确开展健康服务的原则

  坚持分类分级、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患基础疾病情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感染后风险程度等分为三个类别:重点人群(高风险)、次重点人群(中风险)、一般人群(低风险),分别用红、黄、绿色进行标记,颜色不同,服务内容不同。

  二、开展分类分级服务

  (一)一级服务

  1.服务人群:

  一般人群(低风险,绿色标记)

  2.服务内容:

  社区(村)负责动员、宣传,对未完成加强免疫的,经医生评估后符合接种条件的,引导其尽快接种。

  加强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提供新冠肺炎相关咨询服务,对现行新冠肺炎防控政策进行宣传,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值班电话或家庭医生的电话通知到每一户重点人群家庭,协助开展健康教育。

  (二)二级服务

  1.服务人群:

  次重点人群(中风险,黄色标记)

  2.服务内容:

  在一级服务的基础上开展二级服务。

  居家治疗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主动向社区(村)报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远程或线下方式指导开展抗原检测、健康监测,提供健康咨询、用药指导等。

  经评估后为有需要的感染者提供可穿戴健康监测设备,如出现持续高热、呼吸困难、指氧饱和度<93%等情况尽快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3天随访一次,可根据需要加密随访频次,至居家治疗观察结束。

  社区(村)协助落实对居家治疗感染者的管理,对有定期就医需求的指导协助就医,协助提供购药送药等服务。

  (三)三级服务

  1.服务人群:

  重点人群(高风险,红色标记)

  有紧急医疗需求的重点人群

  其他有紧急医疗需求的婴幼儿、孕产妇等人群

  2.服务内容:在二级服务的基础上开展三级服务

  失能老人或高龄行动不便感染者,经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专家团队或上级医院评估后决定收治方式。对经评估后可居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指导、健康监测、抗原检测等必要服务。经评估后不适宜居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协助转诊。

  重点人群(高风险,红色标记)感染者和有紧急医疗需求的人群,社区(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转诊,有紧急医疗需求的也可通过急诊就诊。

  三、加强组织保障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储备。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和本省份推荐的中药清单,按照服务人口总数的15%—20%动态储备中药、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抗原检测试剂。

  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门诊)建设进度,2023年3月底前力争覆盖率提高到90%左右。

  根据服务人口和服务量增加适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的力度,可临时返聘近五年内退休医务人员以及在其他岗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加快提升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对合并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实现签约服务全覆盖,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做好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

  加强家庭医生与签约老年人的联系,确保其有就医需求时,本人或其家属能及时联系到家庭医生。

  建立社区(村)与医疗机构、药房之间的直通热线,城市以街道、农村以乡镇为单位,配置或更新医疗用车,指导协助转诊。

  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应动态储备中药、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抗原检测试剂。

  畅通双向转诊通道,做好分级诊疗衔接,牵头医院要组建由呼吸科、儿科、重症科、中医科等相关科室组成的专科救治团队,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支持、培训、指导和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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