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法院公开审理涉疫情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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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融媒体中心
11月14日,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涉疫刑事案件,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被告人苑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苑某某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期间,未按照要求进行报备,拒绝执行预防、控制措施,引发新冠病毒的社会传播。
被告人苑某某说:“我这也是当初抱有侥幸心理,想着自己不会被感染,没有提前3天报备,也没有严格居家隔离,现在很后悔,认识到错了,疫情防控不能马虎大意,更不能抱侥幸心理,返乡一定要及时报备,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
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徐振坤说:“人民法院作为政法机关,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的犯罪行为要进行严厉地打击,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为人民群众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