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民互动 >> 回应关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答网民关于“可否出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政策”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4-11-18 作者 来源: 中国政府网

  来自贵州六盘水的网民“黄**”说:农村有些老人没有养老金,只能活到老干到老,或者伸手要,谈不上退休。是否可以出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政策,让农村老人可以安度晚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回复: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2014年2月21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2014年2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具体情况请详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农村社会保险司)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滑县道口镇解放路中段联系方式: 0372-8669629网站声明

网站标识码:4105260003 备案序号:豫ICP备12007324号 豫公网安备 41910402000001号

邮编P.C.456400   建议使用 1366x768 分辨率 IE 9.0以上版本浏览器  技术支持:河南合正软件有限公司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1/03 18: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