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过户,税务局回应了
发布时间:
2019-08-09
作者
来源:
滑县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只有私人住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出售人身份证,此外没有其他相关手续证明,请问怎样办理缴纳税金?需要缴纳什么税并且税率是多少?
税务局回复: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私人住宅过户需提供以下资料:1.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需提供法人资质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3.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如果交易价格明显偏低,需提供土地及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需要缴纳的税款及税率: 卖方需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百分之五的增值税及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 买方需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百分之四的契税。 以上个人所得税、契税有法定的优惠情况存在,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县城、乡镇税率不同,需视实际情况确定。 如还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直接致电滑县税务局税政二股,电话:815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