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民互动 >> 回应关切

工商总局消保局负责人就三星手机燃损事件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 2016-10-13 作者 来源: 滑县人民政府

三星note7手机燃损事件近期引起全社会的关注。10月12日,工商总局消保局负责人就工商部门对三星note7燃损手机事件如何处理等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总局消保局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三星note7手机发生燃损事件后,工商总局高度重视,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多次与三星公司了解沟通相关情况,并于9月23日上午约谈了三星(中国)公司有关人员。消保局对三星公司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中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查清问题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解决中国消费者的合理合法诉求,避免差别对待不同国家消费者。

二是加强商品质量内部管控。在设计、研发、生产等各环节加强商品质量内部管理,严格管理供应商,加强渠道管理,确保投入市场销售的商品质量合格,符合《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是主动承担法定责任和义务。要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动落实法律赋予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自觉承担商品售后服务的责任。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手机,要自觉停止销售并为消费者办理退货;

对于存在缺陷的问题手机,应主动报告有关行政部门并采取召回等措施,主动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在政府部门行政约谈后,三星公司就此问题公开向中国消费者表达了歉意,近日又表示要召回在中国大陆销售的全部SM-N9300 galaxy Note7手机。

总局消保局希望三星公司要切实承担起跨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妥善处理好手机召回的后续处理工作,维护好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商品质量的管控,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滑县道口镇解放路中段联系方式: 0372-8669629网站声明

网站标识码:4105260003 备案序号:豫ICP备12007324号 豫公网安备 41910402000001号

邮编P.C.456400   建议使用 1366x768 分辨率 IE 9.0以上版本浏览器  技术支持:河南合正软件有限公司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1/14 16:5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