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镇“四项措施”做好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
2016-06-15
作者
来源:
高平镇党政办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高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此项工作管理,让群众深刻认识“双违”问题的危害性,自觉配合“双违”治理工作。
一、强化舆论宣传。6月15日—7月15日为集中宣传月。各行政村要加大对“双违”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及张贴标语等形式,切实使“双违”治理工作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每村刷写标语不少于100条,统一制作宣传稿,每村发放播放器,利用播放器不间断进行宣传播放。
二、严肃追究责任。与村支两委、包村干部、区委书记、区长、土地所联络员、土地所所长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发现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行为依据数量对各责任人处予不同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规范用电管理。建筑施工需要用电的,由土地所开具开工施工通知单,凭通知单到电管站办理用电手续。对于私自接电的,由电管所依法查处。未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农电工私自接电的,依照有关规定对农电工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建立长效机制。对全镇土地“双违”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随时处罚,每月定期对发现的所有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在土地监管工作中一旦发现故意瞒报和漏报违法实情、收受贿赂、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的,依纪依法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