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我县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联动机制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1-05-19
作者
来源:
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滑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豫发改价管〔2018〕150号)文件明确,当采购气价调整时,由城镇燃气企业提出销售价格调整申请,省辖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可征求同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审核备案后实施。2021年自4月1日起上游供气企业对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上浮5%,你公司提出居民气价备案调整申请,经征求县住建部门、民政部门意见并报县政府同意,我县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按照省联动机制同步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内)价格由现行的2.51元/立方米调整为2.6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超过50立方米)销售价格与第一阶梯按1:1.3比率,顺价调整为3.38元/立方米。
二、做好低收入群体保障工作
对持有效低保证件等困难人员家庭用气继续实行优惠政策,每户每月在30立方米以内,价格由现行的1.87元/立方米上调为1.96元/立方米。超出部分按正常价格执行。
三、执行时间
此次居民用气价格调整自2021年5月18日起执行。
四、注意事项
你公司要周密组织气价调整,严格按规定的调价幅度、时间节点落实,不得擅自增加群众负担,要积极做好舆情应对,加强风险管控,做好处置预案,切实保障群众用气需求。对此次气价调整中未疏导的部分,由你公司通过内部挖潜, 自行消化解决。
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