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05
作者
来源:
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产融〔2020〕205号)文件精神,按照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0年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5G+工业互联网”内网改造、平台集成创新应用、安全集成创新应用等5个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业态,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二、项目推荐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河南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申报推荐项目:一是具备向2个以上企业复制示范效果的项目;二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中的项目;三是符合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方向、建设成效显著、转型升级效益突出、带动效应明显的项目;四是提前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
(三)申报项目应符合《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1)要求。
(四)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包括已列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的项目未验收完成前)不可申报。
(五)安全集成创新应用方向项目通过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进行申报遴选。
三、工作要求
(一)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申报主体对企业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
(二)申报主体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七份)及其电子版报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发展股),申报材料电子版按单独一个文件夹的形式报送(文件夹以申报主体单位名称命名)。
联系人:贺永敏 李志达
联系电话:0372—8622110 15537269088
电子邮箱:hxgxjxxh@126.com
地址:滑县道口镇建设路工信局303室
附件:1 .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2-1.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网络方向)
2-2.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标识方向)
2-3.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5G工业互联网方向)
2-4.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平台方向)
3.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
2020年11月4日
附件【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申报书(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方向).docx】
附件【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申报书(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方向).docx】
附件【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申报书(“5G+工业互联网”内网改造方向).docx】